3月1日,省纪委监委、省民宗委一行4人组成调研组到陵水黎族自治县开展财政衔接推进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调研,主要围绕2022年及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方向的项目安排、项目实施程序、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资金拨付、项目产生的效益、项目建设清廉等方面开展。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事务局局长王李庄同志陪同调研。
王李庄同志向调研组汇报了2022、2023两年来陵水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建设情况。随后调研组深入到本号镇农资废弃物利用建设项目、英州镇红鞋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点开展实地查验。
调研组对该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在实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时,要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一是项目投向要符合政策,按照项目审批程序开展项目建设;二是对项目建设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是资金管理要符合规范,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实施资金审计监督程序,确保项目资金按时拨付;四是规范项目档案的整理归档;五是要时常抓好项目建设清廉工作,筑牢拒腐防线。
调研组强调,要严格贯彻落实执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管理,保证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任务资金需求,确保资金规范有效使用;要确保建设项目符合要求,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产业振兴、乡村建设、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和少数民族村寨建设,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要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使用范围,提前做好项目准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做到资金到位即可实施。
调研组要求,要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单位的沟通衔接,做好资金分配建议方案、预算安排、资金下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工作,落实好项目建设任务,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近年来,陵水县民族事业在省民宗委的正确指导下,以实现全县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为切入点和发力点,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着眼于加大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乡风文明、改善民生、发展产业、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助力少数民族聚居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两年来,共管理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435万元,实施项目10个,全县少数民族聚居区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陵水黎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 卓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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