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牢牢把握宗教工作规律,通过规范管理机制、开展综合整治、打造示范场所等举措,推进民间信仰场所规范化管理,促进民间信仰场所和谐稳定。
规范完善管理机制。一是建立民间信仰场所规范管理领导小组,以县委统战部部长为组长,副部长(民宗局局长)为副组长,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形成县、镇、村三级管理体系,县、镇两级负责对辖区内民间信仰场所进行定期检查指导,村委会直接负责民间信仰场所的监督管理。二是制定《灵川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规范(试行)》,形成民主管理、财务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6大项26小项的管理标准,积极指导各民间信仰场所细化、量化民间信仰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场所工作制度化、透明化,确保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有据、安全有序。三是定期组织村(社区)宗教信息员、民间信仰场所负责人召开管理工作例会,对管理制度进行辅导培训,严格落实《全县民族宗教领域相关信息月报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填写《灵川县宗教动态信息上报表》向县民宗局报备并及时处理。
部门联动综合整治。一是建设和完善全县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网络,形成“县委统战部(民宗局)指导、乡镇政府负责管理、村(社区)协同管理、场所自我管理”的民间信仰工作格局。二是做好对民间信仰场所的长效联合管理,由县委统战部牵头,联动政法、公安、国土、文化、各乡镇等7个部门组成工作组,每季度开展综合整治活动,每月安排宗教信息员、辅警、综治网格员对各场所进行联合排查,确保场所安全、信仰安全。三是成立11个村(社区)民间信仰场所网格员管理团队,每周开展自查,加强巡逻和监督,即一个网格员关注一个点,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同时建立场所台账,在对场所日常检查时,发现违法情况及时登记备案。
打造示范促进提升。一是召开全县统战(民宗)干部会议,动员部署各乡镇选定较成熟的场所,分类指导、打造不同类型的规范化管理示范场所,以点带面,营造共同做好民间信仰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良好氛围。二是根据场所具有的历史沿革、信仰派系、特色文化、生态优势、建筑风格、“红色基因”、管理规范等优势,在强化特色的同时,挖掘民间信仰正能量的文化内核,对场所流传的故事进行价值观重塑和整编,使之契合并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区域内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标杆,推动全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提升规范化水平。 目前,各乡镇已上报创建的示范点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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