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宗教法治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宗教资讯 > 正文

青海湖生态保护巡护监测制度出台

  • 时间:2023-04-05 02:17:06
  • 来源:
  • 作者:
  •  点击:

  3月17日,记者从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获悉,为建立健全青海湖生态保护巡护监测体系,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制定出台了《生态保护巡护监测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从工作内容、职责、工作规范、要求、监测等6个方面对青海湖生态保护巡护监测作出详实规定。

  责任分工精细化。《制度》从生态保护、巡查巡护、资源监测三部分对生态保护巡护监测工作进行细化,明确了生态保护巡护监测工作职责,生态保护由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各分局共同负责,巡查巡护由各分局具体负责,资源监测由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具体负责。

  工作要求具体化。《制度》要求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区内生态环境破坏、旅游乱象等问题的协调监督职责,按照规定开展资源监测,全面掌握区域内自然资源现状及动态变化等信息;各生态保护站负责辖区内日常巡护监测、社区协同管理、生态体验、科学研究等工作职责,做好电子档案管理,定期上报巡护监测数据。

  信息管理程序化。《制度》规定资源监测资料实行二级管理,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所有巡护监测资料的收集、使用、管理,各生态保护站负责各站资料的上报、使用、管理,并负责审核巡护监测信息,然后由相关处室统一发布;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巡护监测数据、资料公开发布。

  统筹协调常态化。《制度》明确要加强信息互通、经验共享,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问题通报、线索移交等事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提出对策和工作措施。同时,将生态保护巡护监测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来源:青海日报


原文链接:http://mzw.qinghai.gov.cn/index.php/qhyw/284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宗教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国生态农业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宗教法治网 zji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