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机关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广东省民族宗教委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期专题学习(扩大)会形式举办了第一期“民族宗教法治讲坛”活动。省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金萍同志主持并讲话,相关委领导和委机关、研究院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本次学习活动专门邀请委政府法律顾问、广东上茂律师事务所周磊律师作《让法治成为一种习惯》专题辅导。周律师主要解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的发展实践和核心要义、党的二十大以及《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顶层设计以及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民族宗教领域实际,详细讲解如何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现场学员积极发言提问,与周律师展开深入交流讨论。学员们普遍认为授课理论联系实际,针对性、实用性都很强,进一步明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规范要求,拓宽了民族宗教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思路。
金萍同志结合讲坛主题,对进一步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提高依法决策、公正用权的能力。要转变工作思路,调整工作方式,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二是提高依法行政、规范办事的能力。将法治内植于心、外践于行,把依法行政、规范办事作为基本准则,在履职尽责时不错位、不缺位,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禁事项不可为,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三是提高依法维稳、促进和谐的能力。注重发挥法律法规对权利义务、社会纠纷的规范引导和有效疏解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调节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引导各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依法表达诉求。四是提高依法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正确处理好改革“破”与法治“立”的关系,及时将我省民族宗教领域的创新做法、改革成果固化上升为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我省民族宗教法治体系。
(供稿、供图、编辑:政策法规处·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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