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起来”的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新高地。
一是建立健全“1+3+76”工作体系。成立以县委书记和县长任“双组长”的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创建工作重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族宗教委,内设综合协调、宣传教育、检查指导3个工作小组,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创建工作。全县33个乡镇(街道)、43个县级牵头部门均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二级单位、村(社区)均成立创建工作专班,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细走实。
二是盯紧抓牢“6+21+116”测评指标。对标对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西部地区)》中的6大测评项目和21项测评内容,制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测评指标及任务分解表》,将116项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细化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考核分值及测评方式,将创建工作抓紧抓牢。
三是推动实施“9+8+25”创建工程。落实乡村振兴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事业改善、民族关系和谐、民族文化繁荣、城镇基础建设、民族干部培养、生态文明进步、政策法规落实等“九大任务”,推动民族团结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进连队、进景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八类示范单位”建设,办好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黄水镇、桥头镇、中益乡、大林村、万寿古寨、民族中学等“25个创建点”,不断丰富创建载体,确保创建全覆盖。
四是强化落实“4+4+8”宣教举措。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全面纳入党员教育、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全面推进“四个纳入”做深做细做实。广泛组织开展“一场知识竞赛、一场征文大赛、一场诗词楹联创作大赛、一场创建工作摄影展”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四个一”活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有形有感有效。积极倡导落实“大门上挂一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横幅、外墙上画一排民族文化画幅、走廊上挂一排民族团结进步标语、橱窗里做一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等“八个一”活动,营造浓厚创建工作氛围。
五是综合运用“2+1+78”指导检查。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各单位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指标。坚持将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与县创建办督查检查及33个乡镇(街道)43个县级牵头部门的自查自纠相结合,采取“四不两直”手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现场反馈等方式,从加强组织领导、进行学习宣传、营造宣传氛围、抓好工作统筹、创建资料收集、示范亮点打造等方面,重点督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确保高质量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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