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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委(省宗教局)赴山东省开展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点“互观互学”调研

  • 时间:2021-08-04 21: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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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城市民族工作水平,按照委局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7月27日—29日,省民委(省宗教局)副主任(副局长)刘芳率政策法规处部分人员、我省部分市民族工作部门工作人员,赴山东青岛、济南等国家民委表彰的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开展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点“互观互学”调研,山东省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马辉主持座谈会并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马辉介绍了山东省城市民族工作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情况。据介绍,近年来山东省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实施“四心工程”,大力开展“和融社区”工程,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城市民族工作“红石榴”系列品牌,积极探索做好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的齐鲁模式,各族群众均等化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中,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依法规范审批和登记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调研组一行深入调研青岛市高邮湖社区、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北社区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了解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情况及服务站点建设情况;参观考察千佛山兴国禅寺、湛山寺、济南市裕忠里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了解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建设情况。

  

  通过座谈及调研,调研组深刻感受到,山东省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民族宗教基层基础工作扎实,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统战、民族工作等部门坚持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为重点,以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为抓手,树立“服务与管理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理念,创新开展城市民族工作,确保少数民族群众“进得来、融得入、过得好”。在社区推广网格化管理工作经验,建立红石榴驿站,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站或服务窗口,提供就业、落户、教育、法律援助等相关服务。这些经验都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强学习借鉴,进一步研究探讨我省对标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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