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建立健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做到强队伍、增能力、明责任、促履职,做实做细基层宗教工作。
一、健全网络强队伍。建立主体在县(区)、延伸到乡(镇)、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属地管理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属地管理机制。各乡(镇)明确一名党委委员分管统战和宗教工作,各村明确一名村干部为宗教工作协管员,确保基层宗教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建立统战、民宗、城管、卫健、文广新旅、教体、民政等部门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非法宗教活动的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巡查机制。建立村(社区)宗教工作每周一巡查,乡(镇)每半月一巡查,县(区)每月一抽查机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培训增能力。针对县(区)、乡(镇)、村换届后,干部岗位变动较大、新手较多的实际,2022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培训促能力大提升”活动。加强对党政领导的培训。将宗教工作纳入市、县(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培训内容。市、县(区)常委统战部长共在市、县(区)委党校上统战(宗教)课20余次,帮助各级党政负责同志增强宗教工作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做好宗教工作能力水平。加强对基层宗教干部的培训。2022年拨付200余万元专项资金,分八期在市委党校对全市11个县(区)2294名乡镇统战委员和村级宗教工作协管员开展专题培训,实现基层宗教干部培训全覆盖。加强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训。指导市、县(区)宗教团体加强对宗教界代表人士“三爱”“四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在全市宗教界开展讲经讲道比赛活动,300余名宗教界人士参与。通过以赛代训,增强全市宗教界的爱国爱教意识。
三、“三个清单”明责任。对《宗教事务条例》中赋予宗教工作部门的职责予以梳理,帮助基层从事宗教工作干部明确职责、掌握政策、抓实工作。建立工作清单。明确县(区)宗教工作部门对辖区内宗教事务依法管理职责,指导县(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责任清单。明确乡(镇)、村制止辖区内非法宗教活动的协管职责,落实好宗教工作分级负责制。建立负面清单。明确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法律法规禁止事项,让宗教界明白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
四、考核督导促履职。将宗教工作纳入县(区)综合考核内容。2022年市委、市政府首次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市对县(区)综合考核内容,在千分制考核中占7.5-7.6分,其中宗教重点县(区)8.5分。市民宗局将考核细化、量化,把党的宗教政策是否得到落实、宗教事务管理是否切实有效、宗教领域是否和谐稳定作为衡量县(区)党委和政府对宗教工作抓得好不好、得不得力的标准,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考核制度。市民宗局每两个月对县(区)宗教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对主动履职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未造成负面影响的不予扣分,对市级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扣县(区)主体责任分,督促县(区)把宗教工作抓在平时、管在日常。建立督办制度。完善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协调机制。建立重大问题督办机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督办、检查、反馈机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2022年向县(区)下发工作督办单9份,推动64个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宗教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宗教法治网 zjifz.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