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阜阳市民族乡村脱贫攻坚总结暨乡村振兴工作部署会在市委党校召开。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海治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民宗局副局长韩斌主持会议。
海治国指出,近年来,通过各族群众的团结奋斗和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全市民族乡村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全市24个民族村中的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已全部出列,5059名少数民族贫困群众全部脱贫,全市民族乡村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11.5%降至为零,全部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民族乡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97元,超过全市平均水平。村集体经济日益壮大,24个民族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以上的有15个,50万元以上的有3个。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改善,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初步形成,少数民族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模不断壮大,村村有特色产业。
海治国强调,要认真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启示。自脱贫攻坚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市委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乡村脱贫攻坚工作。联系阜阳实际开展包括驻村帮扶、对口帮扶、企业帮扶、教育帮扶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措施。同时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安排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精准高效使用。
海治国要求,要确保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分配要继续向脱贫民族村和乡村振兴重点民族村倾斜。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检测和帮扶机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要加强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持续提升民族乡村整体发展水平。要常态化帮扶民族乡村低收入人口。要加强政策有效衔接,保证过渡期内不留空白。
海治国强调,要切实推动民族乡村振兴工作。并从聚焦“十四五”开好局、大力发展民族经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持续开展对口帮扶行动、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建设和美民族乡村、依法加强乡村治理等八个方面对全市推动民族乡村振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鼓励大家继续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奋力谱写民族乡村全面振兴阜阳篇章。
会上,7个民族乡村负责人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全市8个县市区民宗局负责人,24个民族乡村负责人、致富带头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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