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广元市委书记何树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广元市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全省民族工作特色和亮点,明确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重点任务、政策要求等,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会议强调,一是要加强学习宣传。将《条例》纳入普法工作重点内容,由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会同市司法局牵头,相关市级部门配合,制定措施,丰富形式,全方位开展《条例》宣传,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二是要狠抓贯彻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条例》精神,熟悉掌握政策要求,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措施,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实落地。三是要做好结合文章。把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与当前民族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结合起来,聚焦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及早补短板、强弱项、做特色、提亮点,齐心协力推进广元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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