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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四抓四融”汇聚税务之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时间:2023-07-22 23: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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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贺州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服务宗旨,将税收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相融合,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提升各族群众的认同感、幸福感、获得感。

  一是抓党建聚合力,助推民族团结与党建深度融合。强化党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建立“党组织联建、产业联盟、资源联享”的工作机制。打造组织阵地聚合力,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机制,制定印发《贺州市税务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通知》《贺州市税务系统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等文件。与广东肇庆、怀集税务部门开展党建与民族团结交流共建活动,共同研究探讨如何开展“粤桂一家亲—省际税务党建共建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并签订共建协议。打造学习阵地促提升,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强国、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渠道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等,促进各民族税务干部共学、共事、共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据统计,上半年到各帮扶联系村、边界少数民族聚居村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10余次,受教育各族群众达3000余人次,全市税务系统干部职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参与率达100%。

  二是抓税收促振兴,助推民族团结与税务发展融合。坚持把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摆在突出位置,落实税收政策、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地方发展财力,为贺州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进退税减税政策落地落实,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促进贺州经济发展,增进各民族福祉、改善民生提供强有力的财政和政策支撑。抓实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做到三个“有保障”,深入促进各族群众交流交往交融共享发展成果。选派6人到富川瑶族自治县、平桂区等4个帮扶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多渠道、多平台、多维度宣传乡村振兴、涉农惠农税收政策,全面落实各项利企惠农税费优惠政策,撬动更多农业市场主体融入乡村振兴大舞台。截至6月底,全市税务系统完成各项税费收入56.67亿元,同比增长13.5%;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17.18亿元,累计新增退税减税降费约2.88亿元,其中为各族群众退减免缓金额2475.01万元。

  三是抓宣传造声势,助推民族团结与宣传倡导融合。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打造宣教阵地助力民族团结,以党员先锋站、民族文化园,文化长廊为阵地,充分展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组织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开展创建联建活动。结合税收宣传通过公众号、纸媒、网站,利用户外大型LED屏多途径面向各族群众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组织人员进机关、进社区、进乡镇、进村屯、进校园,进企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强与其他单位的学习交流,提高工作能力。今年上半年,与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组织“桂·湘民族团结文艺展演”,向湖南江华县大圩镇的群众赠送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有关民族团结的书籍;与桂林市行政审批局、贵港市港北区统战部等单位开展了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交流研讨。组织开展2023年新春团拜会贺州各民族服饰展示活动,“团结进步杯”网球团体赛“志愿服务送关爱文明实践树新风”义写春联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者为返乡过年的各族群众发放口罩、春联和税收政策以及民族团结宣传资料,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良好氛围。

  四是抓队伍增活力,助推民族团结与先锋模范融合。着力打造专业化民族团结工作队伍,注重民族团结工作业务的学习培训,落实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专职人员。用心培养任用各民族税务干部,重视各民族优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促进各民族税务干部共学、共事、共乐,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税务干部深度交往交流交融。同时做好税务干部培养使用的计划性、均衡性,统筹推进各民族税务干部同进步、共成长。积极鼓励各民族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积极选树先进典型,涌现出一批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如富川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团支部获得“广西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钟山市税务局杨凡荣获“广西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贺州市税务局吴润峋荣获“向上向善-青年榜样”称号、钟山县税务局叶年青荣获“向上向善—青年榜样”称号。上半年,全市税务系统提拔任用各民族干部3人,落实干部职级晋升22人次,遴选优秀干部到市直税务机关跟班学习9人。

  


原文链接:http://mzw.gxzf.gov.cn/gzyw/sxxx/t167916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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