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场所燃气使用,7月21日——24日,盐城市阜宁县民宗局联合县住建局燃气办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县民宗局副局长王守勇带队开展检查。
检查组围绕气瓶存放、燃气使用场所,燃气设备设施,台账制度,操作要求等四个方面的安全要求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的燃气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立即整改,形成闭环。并向场所教职人员发放燃气安全宣传资料,普及燃气使用安全事项,要求场所内教职人员切实增强煤气安全意识,遵循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不私自改动煤气设施,不擅自修理漏气等问题,一旦发现燃气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处理。针对兴国寺厨房利用土灶和燃气结合进行烧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兴国寺立即停止使用土灶,并将土灶封存,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同时在兴隆寺推广使用“气改电”,将原本使用的液化气替换为电磁炉,进一步提升场所安全水平。
下一步,阜宁县民宗局将持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加大宗教活动场所燃气安全知识宣传,规范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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