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在乐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本地,乐安县用“心”用“情”、用“爱”用“力”、用“实”用“效”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一是用“心”用“情”,编织服务“责任网”。建立以统战、民宗部门牵头,有关部门、乡镇、社区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将民族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建立少数民族流动经商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站1个,按照“六有”目标(有场地、有人员、有牌子、有职责、有文件、有台账)和“四个一”要求(一张服务卡、一个热线电话、一张工作牌、一张摸底表),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居住、医疗、就业、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服务工作。
二是用“爱”用“力”,吹响宣传“团结号”。积极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民族团结创建活动4次,通过贴标语、拉横幅、发传单、放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法治教育,积极引导各民族增进团结,促进交流交往交融。以“4.15”“12.4”等法制宣传日和民族节日为契机,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受益人数200余人次。
三是用“实”用“效”,下好管理“及时雨”。建立《乐安县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综合服务共享管理工作机制》,有序引导、着力规范少数民族务工人员本地就业。依托民族工作联络员、社区网格员,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队伍作用,建立民族工作台账,定期摸排走访,动态更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基础数据,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到位”。今年以来,走访慰问流动少数民族8户,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医疗、经商等问题4起,推荐就业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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