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以“三推进”为工作抓手,进一步夯实基层宗教工作基础,有效解决基层宗教工作“没人抓、不会抓、抓不实”的问题。
一是推进宗教工作管理机制建设。指导各县区根据当前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各乡(镇)由党委副书记分管宗教工作,配备专兼职宗教干事1名,各村(社区)指定1名委员做专兼职宗教工作联络员,明确具体责任,细化责任清单,开展常态化考核,压实县区宗教事务管理属地责任及乡(街道)、村(社区)依法协助管理宗教事务职责,进一步健全基层宗教工作网络。
二是推进“渝钤村嫂”队伍建设。将宗教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将“渝钤村嫂”(妇女小组长)纳入基层宗教治理体系。坚持宗教工作日常巡查,巡查人员对辖区内现有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已注销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已取缔的非法宗教活动点开展日常巡查。6月至7月,会同市妇联组织对全市“渝钤村嫂”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培训,提升基层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有效应对宗教领域新情况新问题。
三是推进宗教工作执法力量建设。为增强全市宗教执法力量,新余市民宗局与高新区、仙女湖区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并报市政府备案;组织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参加宗教事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推进宗教执法工作法治化发展;加强宗教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将《宗教事务条例》及宗教政策法规列入基层宗教执法干部培训,提升执法干部人员的执法水平;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与城管、公安、国安、教育等部门联合执法,确保相关执法任务顺利完成;充分利用乡(镇)村(社区)两级力量,及时掌握宗教基层动态信息,为行政执法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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