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8月15日下午,省民宗委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在东台市召开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调研座谈会。
2021年,省民宗委、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在金坛区、东台市、宿城区开展试点。此次座谈会上,3个试点地区市、县(区)两级民宗局长分别介绍了本地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省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局负责同志介绍了我省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背景、意义,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省民宗委一级巡视员缪文军就试点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充分重视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试点地区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为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探索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二是依法依规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登记。试点地区要吃透政策、法规的精神,把准政策法规的界限,依法依规做好登记确权工作。三是密切配合要到位。试点地区民宗、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与本地住建、消防及属地镇区等积极配合,合力推动此项工作。四是试点突破要到位。三家试点地区要相互学习借鉴,坚持长期性与阶段性相结合,共同探讨解决登记过程中的困难。
会后,省民宗委现场调研走访了部分宗教活动场所。
省民宗委政法处负责同志,常州市、盐城市、宿迁市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金坛区、东台市、宿城区民宗局主要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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