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宗教法治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宗教文化 > 正文

南京市佛教协会举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培训暨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

  • 时间:2023-08-26 20:45:02
  • 来源:
  • 作者:
  •  点击:

  8月14日-15日,南京市佛教协会举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培训暨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市佛协副秘书长以上人员、各区佛协办公室负责人、寺院执事代表60余人参加培训活动。

  培训采取《办法》与《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规章相对照学习的方法,对《办法》10章76条内容进行原原本本学习、逐条逐句解读。为深入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场所规范化实践管理,活动组织培训人员参观南京市博物馆及鹫峰寺智慧化寺院建设工作。

  培训期间,参加人员结合各场所实际情况和《办法》,从提高场所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安全管理、教风建设、文化润教等角度进行深入交流。

  培训强调,深入学习《办法》,一要提高站位,强化认识,深刻领会《办法》对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的重大意义。二要把握重点,学以致用,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做到学懂弄通,全面推进和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场所管理的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水平。三要强化落实,明确责任,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活动教场所规范化管理。

  为期两天的培训,大家一致认为,《办法》将于9月1日施行,这是一次针对性、时效性较强的培训活动,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要把学习贯彻《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


原文链接:http://mzw.jiangsu.gov.cn/art/2023/8/18/art_39752_1098980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宗教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国生态农业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宗教法治网 zji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