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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建立“三项机制”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文明敬香

  • 时间:2023-08-26 21: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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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和消防安全管理,黎川县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持久开展文明敬香活动,大力创建安全生态和谐宗教活动场所。

  一、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文明敬香的通告》,在全县所有佛道教活动场所实行文明敬香,要求佛道教活动场所完善燃香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焚香炉、焚香亭等燃香点设置在殿堂外较为空旷的地带,燃香点的设置与储存点相分离,并在燃香点设置文明敬香和环境保护等引导标识,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内设置燃香安全、防火等警示标识。坚决杜绝高价香和不合规格的高香、劣质香。

  二、建立健全引导机制。积极用佛道教理念阐释文明敬香创建活动意义,赋予文明敬香活动新的时代内涵和黎川特色。利用讲经弘法、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向信众宣讲文明敬香,以信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以引导。积极发动僧众及义工组成文明敬香劝导队,在宗教活动场所内实施全天候流动引导服务,设立免费环保香赠送处,倡导鲜花果品供奉,同时教育引导在宗教活动场所内参与敬香的信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爱护环境卫生、保护宗教文物,在指定区域有序参与文明敬香。

  三、建立健全督导机制。成立由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组成的“文明敬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全县佛道教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督导检查,督查情况将作为宗教团体年度考核打分参考依据。督促各佛道教活动场所消防、安保人员轮岗,严禁游客携带长香、蜡烛等进入场所内。同步规范燃香地点、敬香数量、规格和形式,杜绝火灾和其他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公安局、市监局等部门开展香烛市场秩序及佛教宗教活动场所周边环境整治活动。


原文链接:http://mzj.jiangxi.gov.cn/art/2023/8/22/art_34978_45749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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