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学习贯彻实施工作,8月28日,四川省民族宗教委召开学习贯彻《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座谈会,推动《办法》各项规定在四川宗教界落地落实。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苏嘎尔布出席会议并讲话。7个全省性宗教团体的6位会长(主任、主席)就落实“条”“块”结合责任分工、强化宗教团体作用、抓好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作交流发言。
苏嘎尔布对全省各级宗教团体引导宗教界人士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取得的思想政治不断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教务管理不断规范、教风建设不断深入、宗教团体职能职责不断实化五方面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了我省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在管理制度、教风、财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苏嘎尔布强调,要以《办法》贯彻实施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全面清理筹备设立情况,稳步推进法人登记工作,稳慎推动场所注销登记,建强管理组织,规范重大事项备案,探索定员管理,加强人员管理、活动管理、建设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监事制度。
苏嘎尔布要求,要统筹推进,抓好《办法》贯彻落实。宗教部门要积极开展《办法》宣传培训工作,指导督促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好各项规定,并做好日常监管。宗教团体要进一步实化“条”“块”结合责任分工,将《办法》各类要求落实到具体领导班子成员,监事会要发挥好监督检查作用。宗教活动场所要把学习《办法》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等,对标《办法》主动落实好各项规定要求。宗教教职人员要主动学习领会,严格按照《办法》开展、参与宗教活动,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
省佛教协会驻会副会长素全在交流发言中谈到,《办法》颁布后,省佛教协会第一时间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佛教团体、院校和寺院认真组织教职人员深入学习,完善制度建设,对标落实好各项规定。下一步将引领全省佛教界坚决贯彻执行《办法》规定,细化实化措施办法,指导寺院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执行到位,为促进四川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宗教和顺发挥佛教积极作用。
省佛教协会副会长、藏传佛教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达扎在交流发言中谈到,《办法》出台后,藏传佛教工作委员会第一时间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媒体推送等方式,开展宣传学习;组织人员深入涉藏州(县)重点县、重点寺庙开展集中宣讲,掀起了学习贯彻《办法》的热潮。下一步,将邀请统战、民宗、司法等部门,通过全文讲解、片段解读、重点分析等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学习宣传,引导僧尼全面理解、深化认识、贯彻落实。
省道教协会会长唐诚青在交流发言中谈到,省道协及时汇编《办法》和“国家宗教事务局答记者问”并转发全省道教界,多次以“工作提示”的方式对学习贯彻《办法》进行安排。下一步,一是积极引导各地道教协会、宫观配合属地党委、政府和宗教部门对道教场所的监督检查,整改问题。二是指导基层道协、宫观健全管理组织,落实《办法》各项规定,引导场所负责人及信教群众正信正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省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沙福权在交流发言中谈到,将在全省伊斯兰教领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办法》,通过举办场所负责人培训班和修订完善内部教务制度等措施,完善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规章制度,落实好《办法》各项规定,用好用活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夯实宗教活动场所工作基础,不断提高伊斯兰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为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省天主教爱国会主席罗雪刚在交流发言中谈到,第一时间要求各级爱国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分层分级把《办法》纳入培训学习、会议内容中。下一步,省天主教“两会”将以《办法》为遵循,从完善管理制度、纯正教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抓落实,全面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饶建华在交流发言中谈到,将以《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切实发挥团体职能作用;将《办法》确定的各项要求,纳入到“条”“块”结合责任分工中,指导监督全省基督教活动场所进一步推进民主管理和规范化管理,推动全省基督教活动场所管理再上新台阶。
本次会议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省民族宗教委二级巡视员帅祥军,省委统战部、省委涉藏办、省民族宗教委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全省性宗教团体会长(主席)、驻会副会长(副主席)、省藏传佛教工委负责人、秘书长、宗教院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各市(州)统战、民宗部门负责同志、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宗教团体会长(主席)、秘书长在分会场参会。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宗教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宗教法治网 zjifz.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