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宗委通知要求,南通市民宗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不断提升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要压实宗教部门学习宣传贯彻的政治责任。要主动展开深入学。组织各地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办法》全文,将《办法》宣传纳入各项活动中,积极开展《办法》宣讲。要梳理问题对照学。对照《办法》相关要求,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检查,建立管理台账,做到一户一档。要狠抓落实严整改。对前期的摸底排查和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表,指定整改落实责任人。
二是要落实宗教团体学习宣传贯彻的监督责任。要融汇贯通示范学。在组织团体学习《办法》的有关精神,同时对照办法抓落实,做好示范带头作用,扩大宣传效应。要健全制度长效学。各宗教团体要形成本领域特色的贯彻落实方案,实行民主管理,规范宗教活动和财务管理。要开展督查严肃学。制定督查检查计划,开展定期检查。做好整改回头看工作,对虚假整改、走过场等违反《办法》规定的场所对照相应的法律责任严肃追责。
三是要抓好宗教活动场所学习宣传贯彻的主体责任。要纳入日常学习。将《办法》的学习纳入日常生活中,结合场所工作实际制定方案,把学习与崇俭戒奢、教风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要开展自查整改。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对照《办法》开展内部人员、财务、建设、安全等全面自查整改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清单,分层级上报。要健全完善制度。各场所要根据自查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场所内部制度,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用规章议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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