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宗教事务局新颁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9月15日,盐城市亭湖区民宗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区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学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区民宗局机关全体人员,区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参加活动。
会议指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共10章76条,规定了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和登记的程序要求,规范了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明确了宗教活动场所要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以及在宗教活动管理、建设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宗教事务部门的监管职责。
会议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各宗教团体班子要带头学习、带头落实,按照《办法》要求,规范场所管理和宗教活动,做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引领者;要对照《办法》对场所管理提出的新要求自查自纠,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指导,按照《办法》要求管人、管物、管事,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为亭湖区宗教工作创新发展夯实基础。
会上,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纷纷表示,下一步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方案,积极组织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及时学习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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