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中共寻乌县委书记蓝贤林主持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
会议指出,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关乡(镇)和单位要在少数民族聚居村、社区、学校等领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推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加强与市直、县直对口帮扶单位的沟通联系,争取资金和项目的扶持,推动对口支援工作落到实处。县直帮扶单位要落实好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村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按要求投入帮扶资金,做好支援帮扶工作。要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发挥好“民族团结一家亲”服务工作站作用,加强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服务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要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内部管理,落实有关管理制度,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要围绕“爱国爱教好、民主管理好、安全稳定好、环境整洁好、服务社会好”的要求开展“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活动。要抓好宗教领域安全工作,重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和房屋安全,加强建筑安全管理,保障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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