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民族宗教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市民族宗教局的部署,积极推进辖区内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选取石滩镇石王古庙开展规范化试点管理,探索出“四有四到位”的管理做法,成效明显。
一、工作机制到位,推进管理“有序”。依照属地管理、重在基层原则,以创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示范点为契机,明确镇(街)、村(居)、庙三级管理责任范围,落实三级责任人员职责,将民间信仰场所纳入村集体的管理范围,在庙宇门前的墙上以及旁边的宣传栏上,均已公示了三级管理人的信息,确保庙宇有制度、有人员、有监管。
二、思想引领到位,引导乡风“有方”。根据中央和省工作要求,落实“四进”活动要求,即“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同时加强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非法出版物、非法传教活动、烧高香等现象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场所及时整改,指导场所加强自我管理,实现场所有效治理常态化。
三、安全防范到位,落实安全“有责”。联合消防中队、综治办等相关部门以及村(居)委会,建立安全检查常态机制,定期对民间信仰场所开展场所用火、用电、消防设备等安全检查,指导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场所负责人安全责任,组织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回头看,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及时摸排回访,保障民间信仰场所和谐稳定。
四、文化挖掘到位,确保保护“有力”。注重保护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存留的古建筑、古树等文化产,对于符合条件的古建筑、古树均及时采取好保护措施,并积极申报历史建筑认定,2014年1月增城区石王古庙被认定为市级历史建筑并挂牌保护。同时所在村(居)积极引导村民自觉维护庙宇文化,并发动热心人士捐款集资重修石王古庙,进一步提升环境景观、传承历史人文。
(供稿:广州市民族宗教局,编辑:宗教工作三处·周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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