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工作,铜鼓县采取四项举措,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管理。
一是排查摸底有精度。县委统战部联合县文广新旅局,采取拉网式排查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排查的23处场所中有3处是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列入全省文物保护单位1处,列入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
二是法治宣传有广度。联合文物、消防等部门,举办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等培训班,同时,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情况进行调研和资料拍摄,深入挖掘宗教文物所承载的厚重历史文化。
三是机制建设有深度。进一步健全统战、宗教、文物、住建等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的文物管理工作机制。压实政府宗教、文物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宗教活动场所主体责任和场所主要负责人等“三方”责任。
四是安全防范有准度。通过开展宗教领域“安全工程”建设、宗教活动场所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等工作来加强管理,全面提高建设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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