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9号公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吉安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谋划,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领学”“普学”“送学”“促学”并举,迅速在全市统战(民宗)系统和宗教界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热潮,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行动,切实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助推全市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干部示范“领学”。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全市统战(民宗)系统、宗教团体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办法》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发挥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精准把握《办法》核心要义、主要内容,切实推动《办法》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全市统战(民宗)系统和宗教团体召开集中学习42次。
组织全员“普学”。下发《关于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制作发放《办法》宣传手册1000余册,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持续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将《办法》纳入全市民宗系统“八五”普法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重要内容,纳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培训班课程,做到分类分层全覆盖,全面提高宗教干部和教职人员对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深入场所“送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建设调研、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安全暨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课题调研等工作,组建2个工作组深入宗教活动场所“送学”,重点聚焦场所制度建设、宗教活动管理、建设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现场宣传解读《办法》,指导督促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各项规定,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推动场所管理规范有序。
线上宣传“促学”。充分利用“吉安统战”等全市统战(民宗)系统和各宗教活动场所微信公众号,以及各类微信工作群等宣传平台,先后转发《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全文、国家宗教事务局负责人就《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答记者问等文章120余次,全面扩大《办法》的覆盖面和知晓率,力促全市宗教干部、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自觉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推动《办法》入脑入心,营造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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