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围绕夯实宗教工作基层基础,细化“三清”(人员清、底数清、职责清)、“两制度”(月例会制度、年述职评议制度)、“一管理”的“321”管理模式,明确各级宗教工作职责。
一是选优配强力量。成立民族宗教工作交流中心,明确4名宗教工作专职干部,充实壮大宗教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在全县18个乡(镇)配齐配强统战委员、统战干事,在135名村(居)确定宗教工作协管员,在教育、卫生、养老等领域确定101名行业宗教工作协管员。明确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宗教工作第一联络员,确保宗教工作专人管、专人干、专人负责。
二是强化动态监管。县宗教工作专职干部分别联系8名宗教界代表人士,通过定期接触、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等方式,了解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建立乡(镇)宗教干部、村(社区)工作联络员每月2次走访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宗教界人士,认真填写好走访记录和巡查记录表,每月报送1次“月报表”的动态监管机制,对8类宗教重点工作排查上报、定期调度分析、及时化解清零。
三是建立工作制度。每月召开工作例会,通报情况、安排工作。组织乡(镇)统战委员、宗教协管员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宗教政策法规等,并适时进行业务知识测试,着力提升“两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每年组织召开一次述职评议会议,组织全县135名村(社区)宗教协管员分乡(镇)进行述职。县委统战部班子成员参加述职会,进行现场点评,充分发挥宗教协管员的“探头”和“前哨”作用。
四是实现信息化管理。利用宗教工作综合业务服务平台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完善宗教机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等信息,方便查阅和管理。分门别类建立管理台账,定期更新完善场所人员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宗教活动信息等相关数据,确保底数清晰、人员精准、管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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