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在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实践中,注重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把防城港市的“海、边、山”优势资源转化为创建优势,推动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高质量扎实推进,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北部湾畔生根、开花、结果。
加强组织领导,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近年来,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中,防城港市着重在市区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成立网格联合党支部,建立“党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长效机制,建立社区民族之家,与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道德讲堂等活动相融合,采取专题讲座、集中辅导等形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多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是强化党委领导和政府统筹。充分发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民族工作委员会的优势和作用,形成了全市共同做好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作为“一把手”工程,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加强民族团结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出台《防城港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专项绩效考评,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下坚实责任基础。出台《防城港市民族工作委员会结对联系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在全区率先提出非民族工委委员单位结对挂点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工作,稳步实施、精准推进,不断提高创建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水平。二是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力推进。在全市各族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依托市、县两级党校,培育防城港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开展理论研究,开展宣传教育。三是突出党建引领。紧紧扭住基层党组织这个“关键”,把基层党组织作为推动共同体意识形成的坚强战斗堡垒。把党建和创建有机结合,通过以创建示范市动员大会、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传导动力,压实责任,确保基层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深化宣传教育,民族团结意识深入人心。防城港市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军(警)营、宗教活动场所、景区等“八进”活动作为创建活动重要载体,每年市、县(市、区)开展“八进”活动达50次以上,同时还在各级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突出“感党恩??跟党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编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宣传手册3万多册,2020年面向基层举办民族团结进步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专题讲座10多场次。充分利用在广西历史上,尤其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涌现出来的在促进民族团结、密切民族关系、维护祖国统一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的人物和事件,形成的历史遗址、纪念场所和人文场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激发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宝贵财富和精神动力。运用这些基地在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普及民族知识,展示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营造了民族团结浓厚氛围。目前,全市有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处、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9处,2020年全年共接待各族干部群众1500人次。??
聚焦文化认同,为民族团结培根铸魂。防城港市一直都注重实施民族文化保护工程,做好传统村落保护,推出一批民族文化文艺精品,打造一批民族文化品牌,推动优秀民族文化在传承中发展。目前,防城港市有2个村寨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截至2020年,防城港市共有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县级4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71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项,自治区级项目13项,市级项目14项,县级项目42项。防城港市现有国家级传承人1位,自治区级传承人8位,市级传承人10人,县级传承人37人。全市建有民族乡文化站2个、村文化活动广场78个,有100多个农村业余文艺队、广场舞蹈队长期活跃在城乡山野。
引领榜样示范,树立示范创建工作先进模范典型。防城港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围绕防城港市地域特色,突出正面宣传和典型培养,在重点行业系统选树1—2个示范典型,严格按照创建评估指标提质升级创建成效,带动提高整个行业系统创建水平。立足创建主阵地,积极挖掘和培育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成效显著。目前,防城港市获国务院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个、模范个人13人;自治区级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1个、模范个人9人。获国家级命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个,自治区级命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9个,市级命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72个。全市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区)1个、示范机关25个、示范企业6??家、示范社区6个、示范学校9个、示范乡镇(街道)9个、示范村15个、示范宗教活动场所1个、示范(军、警)营1个。
实施富民产业,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部署要求,不断增加民族聚居区重大民生工程投入,补齐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同时大力发展牛大力、玉桂、八角等特色产业。落实项目资金,截至目前,全市共统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财政补助资金23965万元,其中提前批资金10336万元,第二批资金13629万元(含市本级2000万元及防城区2600万元)。提前批资金共安排建设项目88项(产业项目27项、村基础设施项目43项、饮水项目9项、金融扶贫项目4项、教育扶贫项目2项、公益岗位项目1项、就业扶贫项目1项、项目管理项目1项),重点扶持产业发展,全市产业项目资金安排占比53.86%,安排项目27项,突出海边山资源,推进生态、旅游、种养、边贸等特色产业发展,不断拓展农民增收空间。据统计,2016年以来,共争取到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4011万元,实施屯级道路、安全饮水、文化项目、乡村亮化等项目305个,帮助解决各族群众出行、饮水等难题,改善了各族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少数民族群众贫困落后面貌得到全面改善。2020年底,实现全市82个贫困村脱贫摘帽,34288名贫困人口脱贫,小康路上一个民族都不掉队。
维护和谐稳定,推进示范创建工作保障社会稳定。近年来,防城港市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探索创新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平安防城港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创造稳定、团结、和谐的社会环境。切实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使全市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团结奋进,全市上下呈现民族团结进步、经济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加强民族事务管理的有效办法,有效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严厉打击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坚决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创建爱民固边模范村74个,整合乡镇、村屯群防力量207个,实现26个模范村刑事案件零发案,16个模范村刑事和治安案件零发案。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基本建成,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强边固防机制不断完善,维稳控边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类破坏活动及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防范和打击,边境和谐稳定。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示范创建工作服务大局水平。防城港市委、市政府坚持“抓队伍、强能力、优服务”的人才理念,重视抓好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任用工作,把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纳入全市年度干部培训总体计划,每年定期举办全市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全面落实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教育服务、高校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等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服务工作。各单位按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程要求,着眼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大力度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学习,突出“关键岗位”历练,抓实优秀年轻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各级干部坚持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以及结对帮扶常态化开展,积极为各族群众深入细致做好教育引导、梳理问题、帮扶解困、化解矛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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