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上午,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珍祥、民宗侨外委主任于保华率调研组到南京市江宁区调研《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市民宗局分管领导,江宁区委统战部主要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调研了江宁区众彩物流会展中心特克斯馆和东山街道佘村“红石榴家园”民族工作阵地,详细了解东西部地区对口协作援建、民族工作品牌载体“红石榴家园”建设、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等内容,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区民宗部门关于《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工作汇报,会上就《条例》具体实施中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交流。
南京是全国副省级城市中最早对民族工作进行立法的城市,地方性法规立法全、覆盖面广、中央政策把握准。近年来南京市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减少差异性增进共同性上做了很多实践探索和创新举措,较好保障了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调研组对该市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肯定,并指出南京市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体现了省会城市的首位度,让更多新“南京人”能够留得住、融得进、过得好;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街道、社区的集体智慧,引领各族同胞共同打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建共享”的互嵌式社会环境,全面推进民族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始终坚持关心关爱少数民族困难群众,采取更细致、更暖心的举措,积极做好纾困帮扶工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下一步,市人大法工委、民宗侨外委将结合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要求和本地区实际,推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地方立法,弥补立法空白,解决立法滞后问题,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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