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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四举措”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工作

  • 时间:2023-12-02 00: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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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川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和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采取健全机制、全面排查、加强宣教、社会监督四项举措,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工作。

  一是健全机制聚合力。在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基础上,建立健全以统战、民宗、文物、住建等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的文物管理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压实宗教、文物等部门的监管责任、乡(镇、城市社区)的属地管理责任,宗教活动场所的主体责任、场所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是全面排查明底数。联合县文物保护部门、乡(镇、城市社区)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勘查,摸清场所文物底数。邀请专家鉴定,对文物登记造册,建立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档案。经摸底,27处场所中有2处是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妙法禅寺墓塔群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福山寺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三是加强宣教提认识。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为契机,联合县文物、消防、社区等单位开展文保知识集中宣传,共开展集中宣传3场,悬挂文物保护标语条幅60余条,发放《文物保护法》宣传资料400余份。举办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协管员、场所教职人员等培训班,解读《文物保护法》,增强宗教领域文物保护意识。

  四是社会监督强管理。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制度,在场所显著树立文保警示牌和安全责任公示牌,标注了文保单位名称、保护级别、文物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文物安全责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进一步加强群众对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打通文物安全责任链“最后一公里”。

  


原文链接:http://mzj.jiangxi.gov.cn/art/2023/11/28/art_34978_4696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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