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广安市政府召开第41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听取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当前宗教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赵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办法》是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做好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办法》实质内涵,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相关部门、属地政府、行业部门责任,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宗教事务治理格局。要强化宣传教育,民宗部门要积极组织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加强对《办法》的学习培训,向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宣传《办法》的具体内容和各项要求,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入脑入心。要细化管理举措,对照《办法》相关规定,对标对表新型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有关要求,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扎实推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有序,切实提升自我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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