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青海实践,经省委领导同意,3月27日,省委涉藏办印发省民宗委制定的《关于在全省宗教界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讲堂”活动的方案》,旨在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各宗教,厚植宗教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引领宗教界主动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中华优秀文化大讲堂”活动主要从4个方面开展,一是实施宗教教职人员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轮训工程,实现教职人员每五年轮训一遍目标。藏传佛教按《青海省藏传佛教教职人员教育培训规划》,省级层面每年完成教职人员轮训1200人次;汉传佛教、伊斯兰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采取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省级每年轮训300人次,分两批次进行;市(州)级每年轮训200人次,县(市、区)级每年轮训100人次。二是举办系列活动。以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为重点对象,从不同层面、不同视角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大讲堂和巡回宣讲活动。针对宗教教职人员,省级佛教协会每三年举办“佛教论坛”活动,人数为140人左右,市级州佛教协会每两年举办一次,涉藏重点县(市、区)可每年举办;省级伊协每两年举办“会通讲堂”活动,人数为300人左右;针对信教群众,由省级佛教协会组织12名学者、佛教界代表,利用30天时间向全省所有僧尼及部分信教群众开展中华优秀文化巡回宣讲活动;省级伊协开展新编“卧尔兹”巡回宣讲活动,组织15名专家学者、优秀教职人员,利用30天时间向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伊斯兰教工作重点市州,由市州级伊协组织精干力量,区域内开展巡回宣讲活动;省道协每年开展“玄门讲经”活动,省基督教两会和天主教开展中国化讲道交流活动。三是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行活动。省、市州、县区每年组织宗教界人士赴国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底蕴深厚的地区,身临其境直观感受体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领略伟大祖国的壮美河山和新中国发展的伟大成就。省级层面除藏传佛教界外,组织其它宗教界代表人士30名,赴内地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行”活动;举办全省宗教界庆祝建国75周年书法绘画展演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是宗教院校开设精品课程。省级宗教院校开设国学经典讲堂、书法艺术欣赏、古诗词朗诵鉴赏等课程,每周不少于1节;开展经典诗词朗诵、中华传统美德演讲比赛等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选定“两弹一星”理想信念教育学院、十世班禅故居等爱国爱教、传统文化教育基地为教学点,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以上实践课;邀请省内高校、宗教院校教授等开展专题讲座,确定孔子的智慧、国学经典系列导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解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10个主题精品课程。
通过在全省宗教界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讲堂”活动,使全省各宗教的教规教义阐释更加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和内涵,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我省各宗教界的自觉行为,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增强宗教界“五个认同”意识,推进我省各宗教中国化实践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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