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海东市召开深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及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12月海东市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以来的工作,部署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市委书记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民宗委副主任韩生华到会指导。
会议强调,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创建标准高、任务多、要求严。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四个示范”为引领,高起点、全方位、深层次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项工作,推动各族群众携手迈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放到全国全省民族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到创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坚定不移强化凝心聚魂,进一步深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学习教育,传播党的声音、讲述海东故事、弘扬社会正能量,唱响“五个好”时代主旋律,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坚定不移促进经济发展,深度挖掘、最大限度释放民族团结与全业态融合发展的红利,着力培育“富硒、拉面、青绣、青稞酒”等特色产业,千方百计加快各族群众发展步伐,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要坚定不移推动融合共促,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十项行动的意见》,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要坚定不移提升治理效能,将民族事务治理纳入平安海东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基更加牢固、纽带更加坚实。要坚定不移筑牢创建基础,健全完善四级联创和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共建协同机制,丰富载体形式,推进创建工作与经济发展、生态建设、民生改善、文化引领等工作协同发展,引导各族群众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参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会议要求,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明确责任、挂图作战,强化督导、执纪问责,加强调研、挖掘典型,努力打造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海东样板”。
会议通报了2020年以来全市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对“四个示范”实施方案和“十进”示范点测评指标作了说明。市委宣传部、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平安区、乐都区七里店社区相关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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