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11月12日正式发布实施。
“十四五”时期,是贵州省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期,也是全省各族人民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编制《规划》,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凝聚各族干部群众力量,团结一心,扎实推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1年10月8日,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了《规划》,并由省民宗委和省发改委发布实施。记者了解到,围绕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总体目标,《规划》明确了“七个新”的具体目标: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达到新高度。各民族凝聚力进一步增强,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实现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全覆盖。
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迈出新步伐。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深入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特色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全省民族自治地方地区生产总值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均不低于7%,民族地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各族人民共创共享美好生活跃上新台阶。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提高,教育、卫生健康、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各民族平等共享基本公共服务得到提升,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多样化需求得到满足,民族地区生态优势进一步增强。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形成新格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部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7+N进”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不断涌现,全省9个市州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州),成功创建一批国家级及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结出新硕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加快推进,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得到树立和突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认同进一步增强。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入新阶段。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不断完善,各民族经济文化交流活动更加紧密,对外交流合作广泛开展,区域开放合作空间进一步拓展。
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取得新成效。建立健全党统一领导、体系完备、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民族工作领域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更加健全,民族事务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石松江介绍《贵州省“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相关情况
此外,为确保“十四五”时期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目标顺利实现,《规划》还提出了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民族地区迈向现代化、促进各民族共创共享美好生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面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等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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