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发布实施的《贵州省“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明确,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赋予贵州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的新目标,“十四五”时期,将把贵州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贵州省“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新闻发布会在贵阳召开
据了解,《规划》作为省重点规划《贵州省“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子规划,是《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重要补充,是全省各族人民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的宏伟蓝图。
与《贵州省“十三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相比,除了目标定位外,《规划》在主要任务实施范围等方面也有所不同。
《规划》中明确,“十四五”时期,核心战略任务和工作主线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时注重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既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任务要求,也注重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要求。
例如:推动民族地区迈向现代化、促进各民族共创共享美好生活等涉及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任务实施范围集中在民族地区,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战略任务、全面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等任务则覆盖全省所有地方和单位。
另外,《规划》还明确,要突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这一基础性事业,提出要深入持久开展“7+N进”活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和模范创建等抓手,推动形成全省各地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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