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宗教界开展放生活动,佛山市高明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与渔政、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紧密联动,优化服务与规范管理并举,积极疏导与强化教育结合,创新“定点盯点”工作方式,指导全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依法依规开展放生活动。
一、出台管理文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对高明区宗教界放生活动的深入调研,出台《高明区规范宗教界放生活动协同工作机制》,要求宗教界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增殖放流有关规定要求,提前向属地镇(街道)宗教工作部门、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分局报告放生的品种、数量、规格等事项,接受监督检查,杜绝随意、盲目放生。
二、设立定点放生平台。联合区农业农村局、荷城街道、航道管理等部门在西江航道码头设立宗教界水生生物定点放流平台,引导宗教界在该指定平台开展放生活动,同时在区民宗局倡议下,由佛教信众捐赠铺设专门的放生水槽,减少放生时对水生生物的伤害。
三、充分发挥宗教界引导作用。利用宗教界开展水生生物放生活动期间,邀请佛山市佛教协会会长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众开展专题辅导,教育引导广大信众科学规范合理地开展放生活动,坚决反对当前放生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倡导把更多的慈善资源投放到保护生态、扶残助弱、乡村振兴等社会公益事业上来。
四、同步跟踪监管。根据宗教界开展放生活动前报备的信息,高明区委统战部、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分局、公安分局、放生地属地镇街等部门通过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联合排查风险隐患,强化信息直报、通报和共享,劝阻违法违规放生行为,对不听劝阻者进行教育或处罚,坚决防范宗教放生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五、建立长效巡查机制。依托高明区“党建+全科网格”基层治理优势,要求属地镇街网格员对各佛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各放生点开展常态化巡查,严防非法宗教活动,一旦发现,及时上报属地镇街宗教工作部门并按程序启动执法等应急处突机制。
(供稿:佛山市高明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编辑:宗教工作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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