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莲花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深入发掘宗教(民间信仰)文化优秀内核,扎实做好保护传承工作,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深入调查,促进保护传承有“精度”。莲花县现有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42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151处,宗教(民间信仰)文化资源丰富,历史遗迹、建筑数量多。组织力量对县志等资料开展查阅整理工作,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开展全覆盖走访调查摸底,深入发掘宗教史事纪实、故事传说、历史文物、楹联碑刻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素材,加强资料整理、收集成册。同时组织考察组赴九江等地考察调研,学习借鉴各地开展宗教(民间信仰)文化保护传承的先进经验。
优化管理,促进保护传承有“高度”。为提升优秀宗教(民间信仰)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层次,邀请文广局、史志办、档案局等相关部门参加,先后召开协调会10余次。将法藏寺等具有较高文物价值的历史遗存纳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截至目前,全县共有6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被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在资金保障上,积极争取文保资金,对法藏寺、湖山寺等文保单位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修缮提升。在安全工作上,指导场所加强用火、用电安全建设,聘请专家进行业务指导,着力提升场所消防安全水平。
活化利用,促进保护传承有“温度”。对民俗活动进行梳理,发掘其中蕴含的宗教(民间信仰)文化内涵,提升其人文价值。在此基础上,将三板桥乡“城隍庙庙会”民俗活动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传承。三板桥乡通过每年农历十月初一开展烧太平香、戏曲表演、迎龙灯等民俗活动,有效促进本地群众及兄弟县区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据统计,庙会期间累计吸引近万人次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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