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肇庆市委统战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扎实的工作举措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和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全面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推进宗教中国化肇庆实践走深走实。
一是注重“线上+线下”结合,多渠道开展宣传。依托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对《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及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等进行宣传讲解,及时转载上级部门关于新出台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释义解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学习内容,同时将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和年度普法计划。近3年来,全市各级统战(民族宗教)部门分别印制各类宗教政策读本、宣传海报、小册子等,免费发放给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及基层干部队伍,提升全市干群对宗教政策法规的知晓度。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积极推进“四进”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二是强化“属地+场所”责任,多层次进行宣传。组建一支由市、县各级统战(民族宗教)部门领导干部带头、业务骨干积极参与的培训宣讲队伍,多层次举办专题培训班。近3年来,全市累计开展宣讲会及培训班45期(次),培训宗教工作干部800余人(次),培训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1100余人(次)。设立宗教法治工作基层联系点,用好各种法治文化阵地,推动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进团体、进场所、进乡村(社区)、进企业,在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中做到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相结合,与法治宣传主题活动相结合,深化拓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以及民法典等学习宣传,为社会和谐、宗教和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聚焦“定时+灵活”举措,多形式组织宣传。积极主动谋划、创新工作举措,于每年6月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9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12月结合宪法宣传周开展相关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每季度开展反宗教极端思想宣传等固定举措,逐步建立健全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切实抓好基层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各县(市、区)统战(民族宗教)部门每年对所辖乡镇(街道)统战委员开展全覆盖的培训,乡镇(街道)每年至少对村(社区)一级的宗教工作人员开展1次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不断压实基层宗教工作责任。充分利用日常督导检查、走访慰问调研等契机,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向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宣传解读宗教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宗教界的法治意识,提高宗教界守法持戒、服务社会能力。
(供稿:肇庆市委统战部;编辑:政策法规处·高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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