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临川区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采取先试点,再全面覆盖的原则,在分类施策、制度落实、民主管理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精准性、规范性、实操性。
坚持分类施策,提升财务管理精准性。通过实地走访、发放调研表等形式,在详细掌握全区47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宗教派别、场所规模、收支情况等采取分类管理。一是对于规模较大、自养条件好的场所,聘请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专职从事场所会计及出纳等财务工作;二是对于规模适中、自养条件一般的场所,聘请具有从业资格的会计公司代理会计事务;三是对于规模较小、收入较少、自养条件困难的场所,天主教、基督教统一由所属宗教团体专职财务人员代理会计事务,佛教统一由区佛协出资聘请具有从业资格的会计公司代理会计事务,解决了全区部分条件有限的宗教活动场所会计事务没人做的难题,形成了模式统一、管理专业、规范有序的财务管理机制。
强化制度落实,提升财务管理规范性。严抓对公账户结算、现金管理、财务公示等各项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管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一是规范收支管理。联合财政、银行等单位开展多次培训,提高各宗教活动场所对对公账户的认识,实现对公账户全覆盖。推广使用对公账户收款码,严格落实功德箱、奉献箱等现金管理三人把关,当场清点及时入账,场所所有财务收支均经由对公账户,不得公款私存和坐收坐支,推动场所收支规范化建设。二是定期公示财务。各宗教活动场所每月向大众公示收支细项,并于每年一季度前向宗教事务部门报送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及本年度预算,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全面开展审计。指导各宗教团体统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财务审计公司对本宗教的场所开展财务审计,理清和完善场所财务,提升场所财务规范化水平。
落实民主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实操性。一是健全民主机构。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健全完善民主管理组织,包含教职人员代表、所属村(社区)代表及信众代表。并结合场所实际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民主协商机制、财务公开机制等,明确成员职责分工,坚持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保管分设,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民主”决议大事,实行大额支出、重大事情集体研究决定,摒弃“个人行为和口头指令成为财务审批手段”陋习,实现“大家的事大家议”,推进宗教界民主集中解决大事难事。三是“民主”监督运行。各场所均设立一名以上监事或成立监事会,由监事会(监事)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区委统战部会同区财政部门不定期深入场所开展检查或政策宣讲,并将场所财务管理工作纳入到“三级网络”巡查范围,由区、乡镇(街办)、村(社区)三级共同监督,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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