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余市围绕宗教主体规范化管理工作,积极谋划部署,强化工作举措,注重实践成效,通过四措并举推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实现规范管理“四化”,全力维护全市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健全教职人员档案,实现人员管理“动态化”。根据本地实情,制定《新余市宗教活动场所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完善本场所人员信息档案,建立信息数据库,要求宗教活动场所常住和暂住人员认真填写教职人员姓名、姓别、教名、教别、身份证号、身份类别、教职人员证号、到达时间、离开时间、居住天数、联系电话、是否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15项内容,对场所人员实行动态化管理。同时,加强对教职人员的政治教育、法治教育、文化教育、宗教教育,提高教职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完善教职人员信息,确保信息采集“准确化”。各县区宗教工作部门对所辖区域的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大排查,对宗教工作平台上每个教职人员的姓名、性别、照片、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户籍所在地以及宗教称谓、宗教派别、教职身份、教职人员证件编号等核心数据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准确无误;对于没有录入系统的教职人员做到应录尽录;对于新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在办理备案审查工作过程中,同时在宗教工作服务平台完成申请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信息录入、校核工作;对管理职责迁移的宗教教职人员,在宗教工作服务平台上进行宗教教职人员相关信息变更,确保信息采集“准确化”。
三、指导团体设立内部监督机构,推进团体管理“严格化”。依照《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指导全市8个宗教团体设立内部监督机构,团体内部监督机构覆盖率达100%,积极推进各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监事,成立监事会。明确监事会(教风委员会)的组成、职责、会议要求等内容,积极发挥监事会(教风委员会)监督本团体管理组织及其成员遵守法律、法规和所属宗教制定的规章制度等情况的作用,强化监事会(教风委员会)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提高教规制度执行力、约束力,落实全面从严治教责任。
四、深入推进“五好”创建,提升场所管理“规范化”。制定以全面从严治教和平安建设为主题持续推进“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对已获评的“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常态化管理,随机抽查“五好”宗教活动场所,指导宗教界对照“五好”标准,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部领导先后10余次深入宗教活动场所调研“五好”创建工作,查看场所“五好”建设情况并作出工作指导。充分发挥百所示范场所的引领作用,指导宗教界开展帮扶活动,开展同一宗教内或不同宗教之间的观摩学习,加强互学交流,以先进带动后进,促进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实现全面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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