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2024年2月3日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24年5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针对凉山州基层宗教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国、省条例未明确规定的情形,创新对建立健全“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责任制”,保障基层宗教工作力量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作出具体规定。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工作,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和住房安全管理规定等涉及安全生产和信教群众生命财产的重点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凉山目前尚未成立的宗教院校有关事项作出了前瞻性的规定。
《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凉山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更好组织和引导信教群众同广大人民群众一道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凉山而团结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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