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全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发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将全省宗教界党史学习教育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引向深入,结合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有关提案办理工作,经商省政协民宗委,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决定于2021年9月26日至30日,在全省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周”活动。近日,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召开专题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印发《关于在全省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周”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周”活动,是对全省宗教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一次创新探索,是对全省宗教界日常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一次强化,也是对全省各族群众和各界人士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一次良好示范,必将进一步增强全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爱国情怀,激发他们投身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的巨大热情。
《指导意见》明确,成立全省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周”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主任王爱民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各阶段工作,并指导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各宗教院校和各市(区)统战、宗教部门开展相关活动。
《指导意见》强调,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各宗教院校和各市(区)统战、宗教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丰富活动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工作保障,确保“爱国主义教育周”活动圆满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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