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莲花县充分发挥“百所示范”场所的引领作用,开展宗教界帮扶活动,建立帮扶机制,以先进带后进,努力实现辖区内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全面规范。
典型示范引路,工作整体推进。按照“场所自愿、有序引导、合理规划,精准帮扶”的原则,注重宣传引导,倡议有条件的场所帮建。1所“百所示范”宗教活动场所,3所“五好”宗教活动场所与4所其他宗教活动场所签订帮扶协议;琴亭、升坊等2个乡镇民宗办在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介绍经验做法;组织8所宗教活动场所互观互学,形成“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活动牵引、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精心制定计划,持续动员发动。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五好”宗教场所建设。利用各种民宗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帮扶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时发掘树立典型,鼓励场所、信众踊跃参与,引导宗教界发挥其乐善好施传统,调动激发工作热情;组织发动乡镇、街道开展调查摸底,遴选推荐困难场所名册及需帮扶项目,掌握第一手资料,建立帮扶项目库。在此基础上,民宗局及时将帮扶项目库发放至相关宗教场所,对宗教界帮扶意向进行调查摸底,结合场所的意向、能力,促成“双向认领”,使帮扶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注重跟踪问效,上门了解帮扶情况,持续通报工作进度,指导提高帮扶成效,引导更多场所参与到帮扶行动中,持续扩大宗教界参与范围。
坚持正向引导,注重综合效应。工作中,提出“四个坚持”的指导思想,即坚持政府主导作用与宗教界主体作用相结合,坚持临时救助与长效帮扶相结合,坚持物质救助与精神慰藉相结合,坚持载体创新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做到“三个纳入”的工作举措,即将乡镇(街道)引导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和开展公益慈善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指标,将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社会服务纳入“五好”创建活动考核体系,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参与情况纳入日常考核体系,作为今后进入场所管理机构、担任主要教职人员的重要指标之一,持续推动全县宗教工作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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