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委统战部、省委宣传部、教育厅、省民族宗教委联合印发《四川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对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进行规范管理和考核,确保有效发挥基地作用,坚持正确导向,产出更多高质量、可转化的成果。《管理办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央统战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建设的意见》,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着眼服务民族工作决策咨询、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重要任务,立足四川实际,对基地的评选、管理、科研、考核等进行了规范。
《管理办法》共7章29条,分为总则、申报与评审、管理与建设、报告与报送、课题与经费管理、检查与评估、附则等方面。《管理办法》规定了基地的性质和指导思想,明确了基地申报资格条件、评审方式和程序,明确了基地业务建设指导单位、基地依托单位、基地及基地主任、首席专家等各方的职责,规定了基地的动态管理、课题研究、年度考核、期末评估等要求,明确了建设周期内的退出机制。
《管理办法》鲜明发挥多学科优势共同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的导向,对学科领域不做硬性限制,重点评估科研基础、队伍建设、研究领域和计划、区域引领性、既往科研业绩等,确保选出科研能力过硬、服务地方有力的基地。《管理办法》规定了“竞争入选、定期检查与评估、不合格淘汰”动态管理模式,建立常态报告与报送制度,明确了成果、信息动态报送要求,基地管理办公室汇编《四川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工作动态》供学习交流。《管理办法》要求基地每半年报送工作报告和成果,每年对基地进行考核,每两年组织评选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优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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