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依据《文物保护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加大我省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力度。目前我省有11处宗教文物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2处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一是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增强宗教文物保护意识。以“八五普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文化体验活动、开展走访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座谈以及为宗教文物安装国保、省保标志碑等形式,开展文物保护政策法规、文物安全管理等宣传教育引导,着力提升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积极营造文物保护的浓厚氛围,努力形成重视文物保护的广泛共识。出台《安徽省文物保护员管理办法(试行)》,落实文物保护员制度,确保省级以上宗教文物有人管、有人护。
二是做好四普和专题调研,摸清宗教文物保护状况。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将宗教文物纳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目前此项工作已转入普查实地调查阶段,普查结束后,我省将建立省级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全面摸清全省宗教界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此前,我省还开展了全省石窟寺(含摩崖造像)的专项调查工作,形成《安徽省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专项调查工作报告》,并作为四普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场所规范管理,提升宗教文物保护力度。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健全完善宗教活动场所人员、财务、资产、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着力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文物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等工作。实施宗教文物保护维修工程,近年来共争取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近3000万元,支持寿县清真寺、芜湖天主堂、宿州基督教福音堂等20多个国保、省保宗教文物的维修、消防、防雷项目,有效提升了宗教文物建筑保存状况。注重提升宗教文物保护级别,划定公布宗教文物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确保宗教文物本体和周边历史环境风貌安全。
四是加强宗教文物研究,提升文化润教水平。支持宗教界持续加强与文物研究机构、宗教研究机构以及专家学者等交流合作,多次组织举办“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研讨”“地藏文化论坛”“禅宗文化论坛”“水西佛教文化论坛”“大慧宗杲研究”等活动,并通过组建梵呗艺术团、成立佛教书画院、编印《安徽佛教》、开展碑文拓片和依据经典开展讲经交流等形式,深入挖掘、整理和阐释宗教文物和宗教文化中所承载的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弘扬其所蕴藏的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因素,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持续加强宗教中国化方向的探索与实践。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宗教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宗教法治网 zjifz.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