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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穆斯林》杂志刊发专题文章:伊斯兰教中国化福建实践的经验与启示

  • 时间:2024-10-31 19: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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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穆斯林》杂志刊发福建省民族与宗教研究所有关人员撰写的题为《伊斯兰教中国化福建实践的经验与启示》的文章。这既是伊斯兰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福建融合发展研究成果的集中展现,也是当前深入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福建实践的重要成果。

  该文以伊斯兰教中国化和海上丝绸之路发展的历史视角,系统客观地总结了福建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历史经验及启示意义。笔者认为,福建伊斯兰教的传入经历了由“客居”到“融入”的过程,伴随着“蕃客”的世代留居,“回人之业儒者”将儒家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相结合,“文以化之”实现了“伊儒会通”。自明代以来,福建信仰伊斯兰教的群体开启了宗教与宗法制度的糅合过程,以“宗族化”为纽带重建社会关系。福建穆斯林通过不断地文化调适重构与社会交往整合,既保留了伊斯兰文化特色,也深受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浸润,形成了“和而不同”的“双文化”认同。在此基础上,笔者还从“重视建设中华文化主体地位”“以互嵌式居住格局增进文化认同”“培养宗教诠释学的‘双通’人才”“讲好伊儒文明故事服务海丝之路建设”等四个方面论述福建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启示意义,探究伊斯兰教中国化的现实作用。

  《中国穆斯林》杂志创刊于1957年,由国家宗教事务局主管、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主办,是向国内外唯一公开发行的我国伊斯兰教综合性学术文化期刊(双月刊)。

  文章内容:

  伊斯兰教中国化福建实践的经验与启示

  高 静 白朝阳

  海上丝绸之路,既是商贸发展之路,也是文明互鉴之路,更是民心相通之路。福建泉州是中国伊斯兰教的最早传入地和穆斯林聚居区之一,在伊斯兰教中国化历程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意义,泉州伊斯兰教的典型经历,一定程度上塑造了当今福建穆斯林的独特面貌。

  一、福建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历史经验

  (一)从“客居”到“融入”的生存智慧

  唐代,寓居泉州的“蕃客”为侨民,绝大部分为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伊斯兰教也因此成为了侨民的宗教,具有外蕃的风俗特性。蕃坊的蕃长由坊内推举,报官衙批准,可按伊斯兰教规定处理坊内事务,但“刑徒”以上罪犯必须交由官衙处置。因此,早在初传时期,外来的穆斯林通过与儒学对话,就懂得遵守“国法大于教规”的原则。这是伊斯兰教能在中国传播的政治基础。元统一中国后,“蕃客”从客居转变为定居者越来越多。泉州的主体居民,是由北南迁而来的汉人,其中部分汉人与穆斯林之间通过通婚等形式促使了血缘的融合,出现“有从妻为色目人者,有从母为色目人者,习其习俗”的现象。穆斯林商人与泉州本地妇女结婚,其后代又与当地汉人通婚,是较为普遍的现象,泉州逐步由汉人聚居之地变为“民夷杂处”之区。阿拉伯人与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通婚,经过几代“土蕃”“蕃客”的融合,成为我国统一多民族大家庭的成员之一。明代,伊斯兰教更加积极地调适,泉州穆斯林在服饰、语言乃至文字上向当地靠拢,其宗教信仰的核心部分得以保存和延续,并变得日趋与中国主流文化相协调。

  (二)“文以化之”实现“伊儒会通”

  随着“蕃客”世代留居,穆斯林“蕃学”逐渐完善,成为地方教育的一部分。穆斯林“蕃学”需要教习中国传统文化,诵习儒家经典,通晓经义,以便参加科举考试,融入中国社会。今泉州清净寺所悬的“万殊一本”匾额,就化用《朱子语类》,意为万变不离其宗。明末清初,我国伊斯兰教学者将“以儒诠经”推向新的高度,用汉语诠释伊斯兰教,推动伊斯兰教在中华大地的传承。“以儒诠经”是伊斯兰教在中国本土化的一次思想文化探索,奠定了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哲学思想基础。明末清初,福建伊斯兰教学人,即“回人之习经者”蔚然而起,如泉州陈埭丁氏穆斯林家族就是十分注重汉文化教育,积极鼓励科举,诗文传统累代相传,文学名人辈出的大家族。泉州穆斯林对科举的热爱是强烈的,收获也颇丰。科举基本依托儒家经典,长期在儒家文化的涵养之下,这些业儒者,也自然成了儒家文化和伊斯兰文化的自动结合者,或“回而兼儒”或“儒而存回”,他们既是伊斯兰教内的知识分子,又是当时社会文化圈中的儒者阶层,他们构成了一个文化史上的新景观——“回儒”。明代以后,理学在泉州多元文化格局中的地位提升,程朱理学成为官方话语的核心内容。为营造“大一统”的文化格局,理学家们对当地的“其他文化”作出正统化的解释,以本土的儒、释、道思想来吸纳非本土的宗教,如伊斯兰教和基督教。泉州涂门街清净寺地震遭毁后,泉州名儒李光缙发起修缮,并称此举为“公役”,符合儒家社会事业的思想。正是在众多儒士倡导的“以儒化夷”的文化吸纳策略影响下,明清泉州穆斯林聚落与当地汉人一样形成家族村落并创修族谱。研究闽台文化地域特征的学者指出,“远儒”与“崇儒”的文化辩证,成为闽台文化在内涵和性格上的一个重要特征。“崇儒”的文化制约,把闽台社会和文化基本规范在儒家文化的发展轨迹之上,而“远儒”则造成了闽台文化的开放性格,使之在和外来异质文化的交往中表现出更大的融摄力和兼容性。【1】

  (三)以“宗族化”为纽带重建社会关系

  明朝末年,穆斯林中能读阿拉伯文和波斯文原著的已经不多,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南京、苏州的穆斯林兴起汉文译著活动,西北地区的穆斯林探索经堂教育制度,但泉州伊斯兰教没有走上汉文译著运动和经堂教育的道路,其伊斯兰文化有更加鲜明的地域性特色,产生了不少高度“儒化”的穆斯林。福建穆斯林“儒者”群体,总体上表现出了更明显的儒家色彩,他们虽然鲜有结合伊斯兰教阐发心性之学的著作,但却不遗余力地构建自己的宗族社会关系。在泉州回族的两大聚居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回族乡及晋江市陈埭镇的世居回族百崎郭氏和陈埭丁氏的先辈都是穆斯林,其生活习俗带有明显的伊斯兰文化特征,虽然穆斯林以《古兰经》为信条,不设宗祭祖,但自明代开始,福建信仰伊斯兰教的群体却开启了宗法制度和宗教的糅合过程,接受了当地的一些习俗。他们撰写族谱,追述家族历史,设立家规族范,贡献极大,他们是宗法制层面的实践者。如泉州丁自申是丁氏家族倡修族谱、宗祠和购置族产的主要推动者;百崎郭氏穆斯林郭仲远按照汉族儒家文化习俗,把5个儿子称为仁、义、礼、智、信5房,儿子们长大后让他们与当地人通婚,与汉人杂居,后来又修建家庙。据泉州《丁氏族谱》记载,到1536年,当地穆斯林后裔已不懂《古兰经》原文的文义,丁衍夏在《祖教说》中详细记叙了其俗三变的历史,探索祖先的宗教传统,借此来解释宗族制度的合理性。“回儒”强化了福建穆斯林的宗族意识,伊斯兰教的观念在宗法制度下得以延续,而其伊斯兰教信仰的部分表象则体现为家风礼俗。泉州穆斯林的民俗在此背景下也相应地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原来的以伊斯兰文化为主的习俗逐渐演化为以当地民俗为主。学者认为,泉州穆斯林后裔的宗祠祭祖习俗具有汉文化慎终追远的观念,是泉州历史文化积淀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这种习俗是在闽南区域文化生态中形成的,其见证了泉州海外贸易的辉煌历史,是闽南文化多元兼容特征的一个例证,也是海峡两岸同胞交流的一个重要平台。【2】

  (四)“和而不同”的“双文化”认同

  福建穆斯林在与自身文化迥异的社会文化环境中通过不断地文化调适重构与社会交往整合来获得适应性生存和持续性发展,既保留了伊斯兰文化特色,又主动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浸润,来华的穆斯林深受中华文化熏陶,这突出表现在生活和信仰习俗等方面。如泉州穆斯林去世后,一般都立有墓碑,在同一块墓碑上,可以看到同时刻有中阿两种文字,碑文的文法、书法和历法的换算都采用中国民间传统的墓碑铭文撰写。伊斯兰教建筑吸收了大量中国传统宫殿建筑艺术的精华,含有藻井、四合院等中国建筑形式元素,常悬挂匾额楹联等,这与穆斯林广泛使用汉语研习儒家经典有直接的联系。同时,沿袭了除夕守夜、清明扫墓、端午包粽、中秋赏月等当地习俗。当然,福建回族中有一部分人保留了自己的伊斯兰教“祖教”信仰,保持着薄葬、礼拜、封斋等伊斯兰教规,他们的婚丧嫁娶、庆祝节日、生育习俗等日常生活都与清净寺密不可分。而来华经商的阿拉伯商人,也对闽南文化性格的塑造产生了影响,有学者认为,其对宋元以后闽南人追求财富、勇于冒险的人文性格的形成有一定影响,当今占世居闽南穆斯林后裔大部分的丁氏家族、郭氏家族、夏氏家族、蒲氏家族等绝大部分都有这种文化的烙印【3】。闽南人从最初“海回”商人的学徒,到以“爱拼敢赢”的精神创造对外贸易的成就,其中不乏富甲一方,如晋江陈埭丁氏族人,这些都是福建伊斯兰教独特的现象。对于泉州穆斯林的习俗之变,有学者将其看作一种自觉的文化变迁,体现了中华文明体系中和而不同、兼容并包的智慧与魅力,如丁氏族谱载丁衍夏曰:

  有可变革,有不必变革者,在乎省其宜而行之也。宜者何?天理人情之宜也。苟乎于天理人情而无害者,何必变之以狥世俗之私乎?今于其变者而知裁之以礼,斯善变矣。若意出于明洁,心存于诚敬,则宜深念而慎守,相期以勿变也。【4】

  对中华文化和“祖教”文化的“双文化”认同, 展现了福建穆斯林“和而不同”的价值观。

  

  泉州灵山圣墓

  二、福建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启示意义

  (一)重视保持中华文化的主体地位

  保持中华文化的主体地位,是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各宗教的基础条件,从福建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地方实践来看,它还取决于该地域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程度。明代是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关键时期,因闭关之策,对外其与伊斯兰世界相对隔绝;对内,福建是汉人的传统聚居区,也是朱子理学的重要发祥地,理学占据文化的支配地位,福建较为优厚的中华文化土壤,是福建伊斯兰教得以迅速“儒化”的重要条件之一。福建伊斯兰教与阿拉伯地区的伊斯兰文化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却极大地增加了与本土文化的亲密性,福建深厚的宗族文化体系,使福建伊斯兰教也自觉地融入其中。中华文化是凝聚中华民族的根与魂,重视建设中华文化的主体地位,保存好发展好福建各地方文化中所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宗教文化充分吸收福建传统文化中蕴含的红色文化、朱子文化、海洋文化、宗亲文化、闽南文化、“福”文化、闽台文化等的营养成分,以地道“福建”的特色方式,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

  (二)以互嵌式居住格局增进文化认同

  明清以后,留居福建的穆斯林群体已不再是唐宋时期外来的侨民,也不再是元代的色目人,而是与当初的客居者有渊源关系的,与汉族和其他民族血缘、亲缘相融合后土生土长的一个新的群体,他们使用汉语言文字,谙熟地方的主流文化知识,改汉姓,着汉装,完成了民族意识与国族认同的历史进程。福建穆斯林在实现群体认同的同时,其原生的伊斯兰文化与闽南文化是兼容并蓄的,他们并未脱离主流社会,也并未从中华民族的文化体系结构中剥离出来,而是重新建构起了一种“民族相互嵌入”式的全新发展模式。福建穆斯林的互嵌式居住模式,促进了外来宗教文化对本土宗教文化的妥协、调整与适应,加速了福建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历史进程,这也是福建穆斯林信仰与其他地区穆斯林信仰具有显著差异的主要原因。

  (三)培养宗教诠释学的“双通”人才

  福建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历史经验表明,对外来宗教而言,构建属于本国、本民族自己的宗教诠释学体系是我国宗教中国化的重要途径。福建伊斯兰教借助于儒家文化、科举制度融通了伊斯兰教的生存空间,所谓“回儒”群体的作用功不可没。“回儒”用汉语传续伊斯兰教,积极主动地学习儒家等各家文化,表现出高度的文化自觉性,为后来中国伊斯兰教的健康传承提供了知识基础和思想引领。着力培养新一代的伊斯兰教“双通”人才,是伊斯兰教中国化成果得以巩固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掌握伊斯兰教诠释的话语权,尊重不同地区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具体历史实践,发挥宗教界人士的积极作用,为伊斯兰教中国化走深走实作出新的贡献。

  

  陈埭丁氏宗祠

  (四)讲好伊儒文明故事服务海丝之路建设

  用好福建“伊儒会通”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历史经验,续写福建与海丝沿线阿拉伯国家的长久友谊,大力弘扬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以福建为桥梁,沟通台港澳,讲好中国穆斯林与丝绸之路的故事,讲好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城市的故事,讲好两岸穆斯林交往交流交融的故事,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携手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通过搭建“伊斯兰教与海上丝绸之路论坛”常态化交流平台,积极构建福建伊斯兰教界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

  (作者高静系福建省民族与宗教研究所宗教研究室主任、助理研究员,白朝阳系福建省民族与宗教研究所研究实习员)

  注释:

  【1】陈桂炳:《“渐变以合于礼”——明朝中后期泉州回汉文化融合刍议》,《泉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3年第5期。

  【2】丁玲玲:《闽南文化生态视域下的泉州回族祭祖习俗》,《东南学术》2011 年第 6 期。

  【3】吴鸿丽:《 海上丝绸之路与闽南回族宗教生态 ——以泉州为例》,2020 世遗土楼海丝文化高峰论坛暨福建省闽南文化研究会 2020 年学术年会。

  【4】(明)丁衍夏:《祖教说》,庄景辉(编校):《陈埭丁氏回族宗谱》,香港:绿叶教育出版社,1996年。


原文链接:http://mzzjt.fujian.gov.cn/xxgk/gzdt/dsdt/fjzj/zjgzdt/202408/t20240819_65035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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