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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民族契约档案彰显中华契约精神

  • 时间:2024-10-31 20: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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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约精神这个词,缘于西方。而中国有句名言: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安。自古传承下来的孝悌忠信中的“信”,说穿了就是契约精神。“做人诚信为本”一直是我们这个社会对人的最低要求;做生意讲“买卖不成仁义在”,是对契约精神更具有人性的实践;“一诺千金”更是充分说明了诚信有多重要和宝贵。这些关于诚信的人生戒条,对我们这个民族来言,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精神象征。

    辽西这片土地上,有浩如烟海的历史文献和档案,其中大量承载着时代印记的契约文书,见证了岁月的更替,也成为中华民族契约精神的生动诠释。

    在今年的国际档案日,阜新日报社记者采访了著名民族文物、文献收藏家海春生,他通过少数民族契约文书档案专题展上的一件件珍贵展品,向记者讲解了这些历史档案的深层意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诚信是个人层面的基本道德要求,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品质。有了诚信,人与人之间的契约方能成立。在大量搜集和收藏民族文物与文献时,我们阜新地域的少数民族契约精神在众多文书档案中有着生动展现。”海春生说。

    地处辽西走廊咽喉之地的阜新,自古以来便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舞台,这里的历史文献和档案丰富多彩。今年5月上旬,蒙古贞文化博物馆为庆祝国际博物馆日,同时迎接国际档案日,特别开展了以“从阜新地区少数民族契约文书档案谈中华民族契约精神”为主题的少数民族契约文书档案专题展。活动共展出汉文契约、蒙古文契约、蒙汉双语契约文书三类;年代包括清代、民国和新中国成立初期,含倒契、兑契、退契、当契、顺契、当租契、卖契、抵押等契约和遗嘱、借据、公证书、账簿、承诺书、延滞金领收证、执照、领收证书、局照等多种类型。展览中的700多件清代康熙年间以来的契约文书,真实反映了1662年至1955年阜新及周边地区人们的日常生活,记录了时代的变迁。它们既是历史的见证者,又是中华民族契约精神的生动诠释。

    据了解,该展览是蒙古贞文化博物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研究基地系列工作的重要内容,旨在通过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据海春生介绍,阜新地区保存的契约文书,包括蒙古文、满文、汉文及双语合璧等多种形式。在所有展品中,最具代表性的蒙古文契约文书50件,汉文契约23件,汉、蒙双语契约55件,汉、满双语契约2件。这些契约文书所记载的内容十分具体,涉及民间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充分展现了阜新地区多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历史画面,是“厚道阜新”这一城市形象所形成的主要因素之一。例如,土地买卖的交易方式包括租佃、抵押、典、活卖、绝卖等,而且时间上存在连续性,为研究经济发展史、名人史、法制史、风俗文化史、城市发展史等,提供了典型个案,为多角度、多层次地认识阜新地区历史样貌提供了生动素材。还有一部分古籍遗存中的多民族文字记载,也展现出清代阜新地区的多民族交往盛况。这些文献和档案不仅反映出当时阜新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也生动反映出阜新地区较早形成了以诚信、协作为基本特征的契约精神。

    多民族的共同参与是阜新地区契约文化的一个特点。当时文书的签订一般需要多人在场见证,包括买卖双方、中间人、见证人、说妥人等。阜新地区契约文书中,除了买卖双方外,中间人和说妥人的角色往往由汉族人和蒙古族人承担。

    海春生举例说,比如清道光年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乃立卜与张希珠签订的房屋和院落倒租契约》主要记载了当地一位叫乃立卜的蒙古族人与汉族人张希珠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立据租文契人乃立ト因为无钱使用,今将自己房身一处场园一处房北地,南至买住,北至大道,东至买住,西至买住,四至分明……今凭仲人说妥,两家情愿据于张希珠名下永远为业定,价格叁拾叁千文……欠恐后无立文约存照,说妥人敖来吉,仲见人毕文召,土立土,道光拾肆年五月初六日立合同,式拾伍年,秋后交租,代字人张希全。”

    历史上,阜新地区属于游牧和农耕的交错地带。到了清末,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多,为了生计,越来越多的汉族农民向本地的蒙古族人租赁土地,两个民族间的经济往来也随之增多。本着平等、公平和友好的原则,土地立契约时,往往由汉语较好的蒙古族人和识文断字的汉族人在场,多人协商、起草契约。大家在共商共议中减少了经济上的纠纷和矛盾,也促进了民族间的交流与互动。

    民间一些重要的契约文书往往都会有蒙汉两个民族人士参与。一般契约文书上的人名都多于5个。在展览中,海春生指着一件《把都来与是都签订的卖粮契约》说,这是两个蒙古族人之间签订的卖粮契约,也是蒙古文和汉文的合璧文书,中间人为“田麻子”和“薛三明”还有“卢文礼”,其中“薛三明”为代字人,即起草文书的人。从姓名上看,上述三人应为汉族,尽管买卖双方都是蒙古族人,但中间人却是汉族,说明当时两个民族的人们相互信任以及互相帮助的和谐关系。

    契约精神作为一种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是商品经济社会中产生的契约关系和内在原则的重要体现。重信守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契约精神在中国传统社会具有深厚的根基。海春生认为,阜新地区的契约文书不仅是经济活动的凭证,更是各民族相互信任与合作的象征,体现了中华民族对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的推崇。这种精神促进了民族团结,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

    清末时期,阜新地区的蒙、满、汉、锡伯等民族多以农耕为主,但在生活习俗上保留了一定游牧民族的风格。清代,砖茶在阜新地区的热销,证明这个地方具有深厚的游牧文化、农耕文化和商贸文化历史。曾有大玉川记、三晋川记、阜元生记的一些茶商在阜新地区从事茶叶贸易。《中国大百科全书》解释“大玉川”为清乾隆年间由大盛魁在山西祁县城内独资开办的茶庄。川字牌砖茶的具体生产时间已不可考,其来源说法有两种,都与晋商有关。大玉川记、三晋川记、阜元生记的砖茶外包装上都写有满汉两种文字,介绍了茶叶的特性,像早期的广告,如大玉川记的外包装右侧写有:“谷雨春风时候毛尖嫩蕊兰芽清芳美异实堪夸鲜嫩馨香无压松萝北园味更佳不在龙团之下”,左侧为满文的译文。说明当地汉、满、蒙等民族都是茶叶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阜新地区的契约文书与档案充分证明了蒙、汉、满等民族正是在长期的区域开发、物质交流、文化传承中,凝汇成民族融合的雄浑交响曲,最终把阜新这片塞北热土建成了彼此共荣的家园。

    多年来,海春生一直致力于民族文献和档案的整理与研究。2023年2月,他负责的2022年度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阜新地区契约文书档案中的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研究”结项。今年年初,这项研究获得“辽宁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一等奖”。他表示,通过对这些契约文书的深入研究,可以深入了解中华民族契约精神的形成与发展过程。这种共同的价值追求,使契约成为连接多民族、多地域、多文化的桥梁和纽带,促进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与发展,融合汇聚而成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同时从中汲取历史文化养分,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参考。


原文链接:https://mzw.ln.gov.cn/mzw/xxgk/dtxw/zhyw/2024101810383162104/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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