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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多措并举认真学习贯彻《宗教院校管理办法》

  • 时间:2021-11-22 23: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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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院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5月1日颁布以来,省民族宗教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委主任办公会议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根据中央统战部关于做好《宗教院校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发了学习宣传贯彻《办法》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了35项工作任务,明确了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团体、宗教院校的具体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并充分运用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团体、宗教院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期刊杂志等媒介平台,通过制作宣传橱窗、图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对《办法》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

  近期召开的广东省宗教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强调要把贯彻落实《办法》作为当前的重点任务,按照省民族宗教委制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办法》工作方案,理解吃透《办法》规定,对照任务及分工清单,逐条抓好落实,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依法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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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地级市民族宗教局、全省性宗教团体和各宗教院校按照省民族宗教委部署,迅速响应,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办法》,认为《办法》是做好新时代宗教院校工作的重要制度基础。韶关、惠州、汕尾和潮州市民族宗教局结合开展2021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组织宗教干部、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相关人员学习掌握《办法》的主要内容,督导相关宗教院校召开《办法》学习交流会,结合贯彻落实《办法》,完善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广东省佛教协会、广东省道教协会和广东省基督教两会分别召开办公会议进行专题学习,通过各团体的“一网一刊一号”宣传《办法》,对照宗教团体职责落实《办法》,并指导督促各宗教院校按照省民族宗教委有关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办法》,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树立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宗教院校健康发展、有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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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佛学院曹溪学院全体师生集中学习,认真领会《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强调要将贯彻落实《办法》作为学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办学方向,走中国特色宗教院校办学道路,进一步规范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国家和佛教界培养优秀僧才。

  广东佛学院尼众学院采用专题讲座方式,深入讲解《办法》具体条款,并以分组讨论、代表复讲等形式,深入展开学习交流,要求将《办法》有关规定尽快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提升学院管理效能,严格落实公共课程学时要求,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

  广东佛学院岭东学院召开教务会议进行专题学习交流,详细解读《办法》重点内容,强调要以贯彻落实《办法》为契机,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学院人才培养规划,进一步规范学院教学、运行、管理和保障等工作。

  广东佛学院云门学院组织全体师生举行《办法》学习大会,进一步明确学院的各项工作任务,狠抓学院安全管理、教学秩序、责任落实等工作,不断推进学院规范化管理和发展未来。

  广东道教学院专题召开院务会议,强调《办法》是规范道教学院管理、促进道教学院健康发展、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制度,要对照《办法》逐条抓好落实,坚持政治建院、依法办院、文化兴院、特色强院。

  广东协和神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办法》专题学习会,要求全院师生员工深入贯彻落实《办法》,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制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坚持升国旗与重要场合奏唱国歌的制度,进一步增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供稿、供图:省佛教协会、省道教协会、省基督教两会,广东佛学院、广东道教学院、广东协和神学院,编辑:政策法规处·高东方)

  


原文链接:http://mzzjw.gd.gov.cn/mzzjw/dtyw/zwdt/dfdt/content/post_3669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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