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责任关”。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压实乡镇(街道)党委属地管理责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督促内江市108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防汛防火等5项机制。
二是严把“摸排关”。建立“宗教活动场所自查+县级民宗部门检查+市级民宗部门抽查”的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8个专题调研组围绕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食品消防、房屋建筑安全等,开展“全覆盖+动态式”排查2轮220余场次,摸排安全隐患260余个。
三是严把“整改关”。出具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92份,督促所有宗教活动场所立行立改,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11条;采取“宗教活动场所自购+宗教团体、民宗部门补助”的方式,为内江市108处宗教活动场所统一购置微型消防站32个、灭火器120个,修建消防水池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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