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区民委与区人大李文汉副主任一行就《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普法宣传情况座谈交流,会议由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委党组书记、副主任赵树明主持,相关领导及各处室负责同志出席。
区民委党组副书记、主任尼玛多吉汇报了区民委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布尼玛反馈督导调研情况;双方就下一步《条例》学习宣传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会议指出,要紧紧抓住“民族团结宣传月”30周年这一节点,以学习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为契机,一是在全区大力宣传《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积极主动做好宣传阐释,切实增强各方面学习宣传《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在打造特色亮点上下功夫。转变宣传方式,把宣传内容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群众身边发展变化结合起来,把理论转化为群众易于理解的“家乡话”“大白话”,广泛采取对比式、互动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讲。营造人人学《条例》、人人讲团结、人人谋发展、人人促进步的浓厚氛围。
会议最后,赵树明同志就区民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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