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以来,由林芝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达瓦带领,林芝市政协、林芝市民宗局、林芝市文广局等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调研组,深入林芝市7县(区)开展为期近20天的专题调研活动,努力为林芝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建议献策,掌握好相关资料。
调研组一行深入林芝市7县(区)部分乡镇、村居和相关活动场所,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交流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林芝市基层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工作情况和文化场所作用发挥情况,重点把握工作中典型做法和特色亮点,认真询问相关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及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策建议。
达瓦指出,制定实施《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治边稳藏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我区全面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西藏创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提供了强力的法治保障。
达瓦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始终将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摆在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持久深入开展民族团进步创建工作,为推动林芝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凝聚磅礴力量。一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当前开展党史教育、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深入干部群众中讲好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关系史、西藏和平解放、民主改革、改革开放史等内容,进一步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深刻认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肩负起“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二要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为抓手,充分利用好“3.28”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纪念日、9月民族团结月等时间节点,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促使民族团结意识深入人心。三要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契机,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中心等活动场所作用,广泛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艺活动,不断丰富各族干部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助推文化事业蓬勃发展,让中华文化始终是各族群众情感依托、心灵归宿和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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