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海南州创新推出7个“民族团结进步+”双促双推模式,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努力创建成为青海民族团结进步先行区。
生态保护+民族团结进步。全面承担起保护三江源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深刻汲取木里矿区惨痛教训,把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渗透到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真正把生态环保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与创建活动“十一进”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开辟一条顺应时代发展潮流、适合海南实际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道路,形成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持久动力。
产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立足全州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突出现代生态农牧业、新型清洁能源产业、文化旅游及服务业、大数据信息技术产业四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走出一条以产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新路子,通过一二三产业发展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涵,切实提高农牧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将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深度融入到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宽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实施民生持续改善、发展动力增强等工程,切实解决全州农牧区发展的困难和瓶颈,走出具有海南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加快推进农牧业农牧区现代化,在实现各族群众和谐共生、同步致富奔小康中彰显出民族团结示范创建的成效。
精神文明+民族团结进步。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机关单位文化建设,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各族群众参与扶贫济困、结对帮扶、义务劳动、文明风尚传播等公益活动,提升各民族群众文明素质和全州社会文明程度,增强持久开展创建工作的生命力。
民生福祉+民族团结进步。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不懈每年为民办好20件民生实事,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健康海南”推进、社会保障水平提升行动,构建城乡均衡的教育公共服务机制,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城乡的线上线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确保党的民族政策和惠民利民政策在海南落到实处。
民族文化+民族团结进步。挖掘、整理、研究海南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和民俗文化,发扬传承民族刺绣、民族服饰、特色工艺品等特色民族传统工艺,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等遗产,创作生产具有时代精神和海南特色的文艺精品力作,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广泛开展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文体活动,让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与民族文化共同发展。
社会治理+民族团结进步。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现代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推动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严格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寺规僧约”自治制度,统筹推进城镇社区石榴籽家园建设,抓好政治安全、经济金融、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等领域的风险防范化解,让依法治理充分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达到相辅相成、共促共进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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