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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21-10-21 15: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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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省民宗委党组进行巡视。2021年2月5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民宗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成立机构,明确职责。成立了省民宗委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整改工作牵头处室,构建了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处室共同参与的巡视问题整改责任体系,形成全员参与、层层负责、上下联动抓整改的工作局面。二是行动迅速,贯彻有力。收到反馈意见后,省民宗委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并对如何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印发《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关于巡视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的反馈意见》等文件。

  (二)强化责任担当,推进整改到位。一是科学谋划,制定整改方案。制发了《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二是动员部暑,全面启动。2月23日,省民宗委召开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宣读了《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党组书记作动员讲话。三是落实任务,精准推进。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准问题,吃透精神,做到责任到人。严格对照省纪委监委《关于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报告的审阅意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整改专题推进会议,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跟踪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目前,对照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8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认真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

  1.着力解决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用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深入基层调研,查找创建工作短板不足,因地制宜进行指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向国家民委推荐7个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候选对象,同时进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命名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内容,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开展“永远跟党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宣讲活动。组织15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进京参加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

  二是注重双创引领,打造民族文化精品。以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为契机,打造我省首部少数民族现实题材音乐剧《大泽鹤恋》。这部剧讴歌了时代,讴歌了英雄,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功举办我省第四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鼓励各市(地)编创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现各民族共同奋斗历史,讴歌党、讴歌时代、讴歌英雄的节目参加调演。参演节目《红色草原》《鄂伦春新生》等都是紧紧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进行构思的创新性民族文化作品,展示了各族群众“颂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精神风貌。

  三是汇聚部门合力,夯实基层基础。印发《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单位及其职责》《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名单》。建立民委委员单位日常联系工作台账。4月29日,召开全省兴边富民行动协调小组会议,深入推进兴边富民工作,落实委员单位工作职责,全体民委委员单位参加会议。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资金管理。根据国家六部委联合印发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我省结合省情,正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印发《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对2017—2020年绩效评价中发现未达预期效益项目开展跟踪整改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有关县(市、区)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年底前实现项目达效。

  五是统筹谋划,重点扶持。积极引导全省发展相对滞后民族地区加强“造血型”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布局。支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经济社会发展,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将全省有达斡尔族聚居村的县(市、区)全部纳入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因素测算范畴。将具备一定基础的回族聚居村纳入2021年度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名单,进行重点引导和政策扶持,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建成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二)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2.着力解决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省民宗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党组书记每半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听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及时召开全体干部大会,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主动接受派驻监督。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履行职责工作办法(试行)》,召开委党组会议由专人提前邀请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人员到会。截至9月底,省民宗委共召开15次党组会议,其中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到会8次。

  三是坚持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认真落实《省民宗委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根据岗位廉政风险点,坚持日常谈话提醒,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处室负责人分别进行廉政谈话。遇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警示。逢毕业升学季和职务晋升等关键节点,对相关人员进行个别提醒或集体廉政谈话。年初,党组书记对2020年以来提拔和晋升的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四是加强外出讲课人员管理。制定了《省民宗委机关人员外出讲课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有关要求,严格填写《省民宗委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请假审批单》。对未按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外出讲课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3.着力解决派驻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加强廉政监督。印发《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党组)会商工作办法》,驻部纪检组会同省民宗委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省民宗委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抓实具体工作,督导工作落实,上半年已开展1次。

  二是加强会议监督。巡视以来,驻部纪检组参加省民宗委党组会议,特别是研究“三重一大”问题相关会议,抓好会议监督工作,发现苗头问题,主动向省民宗委党组提出处理意见。加强对省民宗委组织生活会的监督,主动列席支部组织生活会。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从2021年起,按规定每季度召开1次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书记例会。加大对省民宗委机关纪委工作业务指导,提高业务能力。7月27日,由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组长与省民宗委新任机关纪委书记进行了谈话。加大对干部教育、管理和惩处力度,杜绝零立案现象,指导省民宗委机关纪委按要求规范纪检文书档案,设专人负责、专柜管理。

  4.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宣传“工匠”精神,引导干部职工践行“五细”要求,端正工作态度,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强化工作责任心。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定,提高公文处理能力。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作风建设成果。重新修订《省民宗委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加强日常教育管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牢固树立勤勉奋斗、担当有为的工作作风。

  三是进一步关心关爱党务干部。加大执行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同评优挂钩的力度,在2020年度机关优秀公务员推荐评选中,有2名述职评议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党支部书记被评为年度优秀公务员,占比50%。

  5.着力解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明确责任。修订完善《省民宗委采购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采购项目执行处室的采购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执行处室采购方式的审核、监督。开展廉政风险点评估自检,确定政府采购为A类风险,制作政府采购流程图,对采购方式选择、采购职责与分工、采购程序做出明确规定,防控风险、堵塞漏洞。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政策,确保采购方式合理合规、采购资金使用安全。

  二是严格程序,依法依规履行合同。对违反合同约定的相关处室进行严厉批评教育,提高认识,坚决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举一反三,完善工作流程,建立安全规范的采购资金结算机制,即项目执行处室科学编制采购项目预算,充分调研论证项目可行性后,签订并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和付款依据进行费用结算。加强财务知识、财经纪律学习宣传,形成人人参与、规范支出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教育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责任意识,加强车辆管理,明确规定公务车辆使用范围、出车原则及有关纪律,规范公车养护流程,定点维修,建立车辆维修台账,做好维修管控。严格把关,加强对维修报销单据审核,车辆维修单及维修明细必须由经办人、车管干部双签字后方可核销。

  (三)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6.着力解决党组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增强学习实效。认真执行《省民宗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全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集中学习1次,每半年向省直机关工委报送学习情况,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交流发言提纲。截至9月底,省民宗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进行4次集中学习研讨。

  二是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认真做好生活会会前各项准备,深入谈心交心,坦诚相见。党组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带头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批评不遮丑,敢于亮剑,敢于直言,深挖问题,红脸出汗,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的目的。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印发《黑龙江省民宗委机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晋升职级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和内容。明确“双鉴定”“双签字”责任分工,党组对每名考察对象出具政治鉴定,由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签字;机关纪委对每名考察对象出具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由党组书记、机关纪委书记签字。

  二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坚决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将考察对象所在处室人员纳入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察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参加人员范围,做到应纳尽纳。坚决落实干部交流制度,建立了《省民宗委机关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台账》,及时进行交流轮岗。贯彻落实干部任职试用期间不宜调整工作岗位规定,坚决做到新任职干部在一年试用期内不调整工作岗位。

  三是加强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作重心适当向加强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倾斜,加大机关宗教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力度,积极引进专业人才。统筹调配机关民族宗教工作力量,做到齐抓共管。

  8.着力解决抓基层党建用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充分履行党组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会议定期分析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每年对分管处室党建工作至少检查1次,督促工作落实。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作用,按频次每季度召开1次机关党委委员会议和机关纪委委员会议,形成抓党建工作合力。

  二是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规定和频次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适时对机关各支部执行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三是以系统思维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围绕中心,发挥模范作用。组织由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组成的黑龙江省全国少数民族参观团赴京参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代表返回后,积极宣讲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热情讴歌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党组书记带头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民族工作主线,为全体党员干部讲党课。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形式。组织机关“两优一先”代表到北京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和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历史陈列展,并以《触摸党史的温度》举办参观学习报告会,增强了党员干部传承红色基因,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各支部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我省民族工作回顾、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做好信教群众工作等内容讲党课。指导全省宗教界发出“同心同向同步前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共同倡议,结合“学党史、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解经讲道。

  (四)扎实做好巡视反馈、主题教育检视和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

  

  面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水平。一是将巡视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要把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作为关系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按照省民宗委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暨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把做好省委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将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到推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将巡视整改与工作推进相结合。要把巡视整改作为强大的推动力,坚持标本兼治,真正使巡视问题整改转化成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统筹兼顾,举一反三,将巡视整改工作与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问题反馈整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以及党建工作考核紧密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综合施策,整体推进,确保问题一个不落,清仓见底。通过建章立制推动问题整改常态长效,努力做到解决不彻底不撒手、整改不到位不放松,坚决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管理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完善就覆盖到哪里,特别是针对政治生态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破宗教领域重点难点工作等重要问题,谋划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切实形成自我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狠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坚持大统战格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党同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推动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促进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将巡视整改与强化党组班子建设相结合。要以本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人”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提升党组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持续增加领导班子担当尽责的强大合力。聚焦“能力建设提升年”,强化领导班子理论武装,增强宗旨意识,提高履职能力,以模范机关建设为目标,当好“三个表率”,以上率下,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充分激发内生动力,为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新业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1-82634008。邮政信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29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党委,邮编:150001;电子邮箱:smw86237073@163.com。

  

  

  

  

  中共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2021年9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mzw.hlj.gov.cn/system/202109/19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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